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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王贤良、余绪海同志免职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1-0933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09月14日 |
文号 | 安政任字〔2021〕16号 | 公开日期: | 2021-09-16 10:58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王贤良、余绪海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免去王贤良同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余绪海同志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公文PDF原件:安政任字〔2021〕16号
市政府决定:
免去王贤良同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余绪海同志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4日
2021年9月14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任字〔202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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