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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安康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1-10-05 至 2021-10-20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为规范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科学规划村庄用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障农户宅基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安康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了《安康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经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安康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可以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征求意见日期为2021年10月5日至2021年10月20日。
      (一)通信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13号安康市农业农村局收(联系电话:3113572,邮政编码:72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安康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857584612@qq.com(联系人:刘洁,联系电话:3161235)。

      附件:1.《安康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解读说明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5日


      意见反馈:https://www.ankang.gov.cn/Content-2321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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