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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再次提标 惠及全县5万余人

    作者:欧亚莉 时间:2021-11-01 09:19 来源:紫阳县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省、市人社和财政部门联合下发提标文件,紫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15.5元上调至124.5元。
      自2011年至今,紫阳县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已历经6次提标,从最初每月55元提高至目前每月124.5元。提标后紫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60-69周岁领取基础养老金124.5元/月,70-79周岁领取基础养老金129.5元∕月,80-89周岁领取基础养老金139.5元∕月,90-99周岁领取基础养老金169.5元∕月,100周岁以上领取基础养老金219.5元∕月。
      据了解,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惠及全县5万余人,同比增发资金30万余元,极大程度体现了党对民生改善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关切。紫阳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将继续认真做好待遇发放相关工作,确保待遇提高“不漏一人,不少一分,应发尽发”,切实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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