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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安康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1-12-02 至 2021-12-16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陕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财办﹝2019﹞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康实际,安康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安康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意见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征求意见日期为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16日。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计划与农综科
      邮政编码:725000
      电      话:0915-3113572
      传      真:0915-3201766
      电子邮件:aknj0915@163.com


      附件:1.《安康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审查修改稿)》

         2.解读说明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日


      意见反馈:https://www.ankang.gov.cn/Content-2343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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