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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四个提高”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作者:吴大辉 时间:2009-07-13 08:35 来源:中共石泉县委组织部 字号: 打印

    一是提高政治待遇,事业上有“奔头”。对任职满3年的村干部中公开选聘优秀村干部担任乡镇长助理,工资实行年薪制,每年2.5万元。组织45岁以下在职村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进行大专学历教育,学费由县乡财政负担。积极推荐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当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二是提高误工补贴,经济上有“甜头”。实行“基础+绩效+奖励”的结构误工补贴制度,基础误工补贴由乡镇按月委托银行代发到人;绩效误工补贴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挂钩,按季度考核后发放;奖励误工补贴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人口数量确定,公示无异议后一次性发放,年最低不得低于3000元,最高可达2.5万元。

    三是提高奖励标准,工作上有“干头”。对特别优秀的村干部,通过乡镇推荐、组织考察、县委审定、结果公示等4个环节,让其当年享受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发放工资奖金1.8万元。优秀村干部工作不离村,身份不变,实行动态管理。另外给扶贫重点村和“一村一品”示范村每年预算了1万元专项资金,80%作为村干部的奖励误工补贴。

    四是提高生活补贴,离职后有“想头”。对任职20年以上且年满60周岁离任村干部每人每年发放600元生活补贴,由县委组织部委托银行按月代发到人,生活补贴每年集中审核审批一次,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离任村干部进行健康查体,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知识讲座和治疗。每年为离任村干部赠阅《陕西日报》和《安康日报》,免费发放《党务知识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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