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快全市灾后重建工作进度,市灾后重建工作专班决定对各县(市、区)及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灾后重建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年11月25日至12月3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督查内容
(一)受灾群众安全住房解决情况。倒损房屋重建工作推进(开工、竣工)情况;搬迁安置情况,房屋装修进度;过渡期安置情况;C级危房改造完成情况;制定支持政策情况。
(二)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情况。重点查看目前尚未恢复情况。
(三)保障受灾群众安全过冬工作开展情况。冬春救助摸底情况;救助救济情况(应急救助、临时救助、向受灾群众提供公益性岗位等情况);防范煤气中毒工作开展情况。
(四)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县本级财政整合资金使用情况;中、省、市下拨资金使用情况。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负责督查汉阴县、石泉县
组 长:毛良韶 市政府督查室副县级督查专员
成 员:徐天华 市政府督查室科长
李林康 市应急管理局干部
联络员:李林康
第二组:负责督查旬阳市、平利县
组 长:胡祥建 市水利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陈昌家 市交通运输局高级工程师
党宝明 市地质灾害防治监测中心副科长
联络员:党宝明
第三组:负责督查紫阳县、高新区、恒口示范区
组 长:郑同朝 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杨 栋 市住建局村镇指导中心副主任
廖 涛 市民政局养老和儿童福利科副科长
联络员:廖 涛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被督查县(市、区)及管委会主动与督查组联系,确定一名联系人。
(二)此次督查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座谈汇报等方式进行。各县(市、区)要围绕督查内容提前准备自查报告和相关资料。每县(市、区)选取2个乡镇到户抽查,重点查看倒房重建进度。
(三)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及时形成书面督查结果报市灾后重建工作专班。
(四)各督查组督查期间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从严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督促解决。
安康市灾后重建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