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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绩效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1-0236 发布日期 2021-11-01 19:28
来源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
内容概述 2021年10月29日,区环保督察办组织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林业、水利及瀛湖镇政府会同专家组,对该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行了验收,矿山已完成综合治理,予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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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陕西省审计厅对汉滨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进行审计,反馈“安康市仝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未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完成阶段性恢复治理工作任务,同时该矿区存在水土流失问题”由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牵头整改,截止2021年10月29日该问题已整改完成,现公示如下:

  为彻底解决汉滨区瀛湖镇石庙沟石灰石矿生态环境问题,企业编制了《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开展了矿山综合治理工程。2021年10月19日,我局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及陕西地矿第一地质队有限公司,组成联合验收组,对该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初步验收。2021年10月29日,区环保督察办组织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林业、水利及瀛湖镇政府会同专家组,对该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行了验收,矿山已完成综合治理,予以销号。后期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矿山日常监管,杜绝非法开采及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同时由瀛湖镇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巩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成果。

  附:整改照片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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