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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陕:擅自经营国家专卖烟草物品入狱受罚

    作者:张安让 时间:2009-07-13 10:49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近日,宁陕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国家专卖烟草物品案件。判决被告人杜某犯非法经营罪,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8万元。判决被告人杜某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9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2008年5月,被告人杜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河南省平顶山市生产了161箱公主牌的假烟。6月7日,其雇请了被告人杜某某驾驶豫k73391号箱式汽车装运161箱公主牌的假烟运往汉中市销售。被告人杜某某得知运输的是假烟后仍协助运输,当车行至宁陕县时被抓获。被告人杜某违反烟草专卖法规,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国家专卖的物品,且数额达171750元,属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杜某某明知被告人杜某销售伪劣商品,仍为其提供运输便利,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依照《刑法》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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