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按照“不抓党建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要求,以开展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为突破口,强化各党(工)委书记“直接责任人”的党建责任,促进了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
做到“三个明确”,增强述职评议针对性。一是明确述职评议内容,党建述职以党(工)委书记履行职责为主线,注重体现本人抓基层党建的工作思路、存在问题、主要措施和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明确述职对象与参加述职评议人员范围,述职对象为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各党(工)委书记,参加述职大会人员包括考核组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党员和服务对象。三是明确述职评议程序,在述职过程中,按照书记述职、党员代表质询、领导点评的步骤进行,保证述职评议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搞好“三个结合”,增强述职评议科学性。一是年度述职与不定期述职相结合,年度述职一般在每年的7—8月份进行,不定期述职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主要对完成阶段性工作或重点工作进行述职。二是民主评议与实地查看相结合,在述职之前,考核组采取走访座谈、实地查看和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履职情况,并结合述职评议结果确定最终格次。三是“硬杠子”与“软指标”相结合。除规定的工作任务和述职内容外,明确了出现班子瘫痪、不团结、不开展组织生活等6种情况,将被直接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格次。
建立“三项机制”,增强述职评议实效性。一是建立领导小组机制,县委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把开展党委书记述职评议作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措施,并制定《党(工)委书记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二是建立整改督办机制,各述职人根据群众质询、领导点评的意见及时进行总结、查找不足、认真整改,切实增强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建立奖惩机制,述职评议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格次,并采取表彰先进、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奖惩,结果将作为干部、调整交流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截至目前,通过推行党(工)委书记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共诫勉谈话8人,表彰奖励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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