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镇坪在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全面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该县为了切实搞好本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县组织、人事、公安、税务、金融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订了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设立了举报电话,召开了各乡(镇)长及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县治理“小金库”工作动员大会。对全县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制订了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对举报有功人员,将根据查处并收缴财政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数额给予3%至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县级财政负担。
目前,该县的专项治理工作已进入自查自纠阶段,7月11日至10月15日进入重点检查阶段,10月15日至11月底进入整改落实阶段。本次专项治理工作采取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检查的办法进行。凡自查认真、纠错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将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在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后还顶风违纪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该县将要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来进一步深化当地的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彻底解决“小金库”问题建立起长效防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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