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逐步落地,如何准确把握审计与监事会监督的切入点,优化审计体制和监事会机制的重叠和交叉,如何更好地适应国企改革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监督实效,合理确定国有企业监事工作重点,对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及县区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研究出台符合安康市域经济发展的工作对策,提出机改之后开展切合实际国有企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基本现状
截至2020年底,纳入安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共计24户,其中:国有全资企业20户,国有控股4户;按企业类别分为功能类企业15户,公共服务类5户、竞争类2户,暂未实施分类企业2户,分别占企业总数的62.5%、20.8%、8.3%、8.3%。2020年纳入外派审计监督组的重点国有企业10家,其中:功能类企业7户,公共服务类企业2户,未实施分类企业1户。机构改革组建了安康市重大项目与国企监事事务中心,专门从事国企监督等工作,编制16人,内设国有企业监事工作科科室1个。
二、具体做法
(一)紧扣工作主线,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为有效衔接机构改革的职能划转,保证国有企业监事相关工作不断档、不缺位。紧扣工作主线,发挥监事监督效能。坚持以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线,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国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和高质量发展;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督履职能力。开展相关专业知识培训,熟悉掌握企业监事会议事规则、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建设,梳理企业监事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审计监督工作,逐步完善工作管理体系;抓好三项统筹,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等重大事项等监督,将日常监督、重大事项调查和现场审计三种监督方式相互统筹,把国企监事事务工作与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开展联动,充分发挥监督实效。
(二)开展调查研究,打好国企监督坚实基础。市审计局加强与市国资委、住建、发改、财政、交通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做好工作衔接,相互交换意见,同时,为快速摸清全市国有企业基本情况,对市公交公司、水务集团、发展投资集团、蚕种厂、金盾保安公司、陕文投公司、小贷公司、交投公司、白河县城投公司9户市、县属国有企业和部门单位进行了调研摸底,形成调研报告,并积极主动向省厅作了专题汇报,听取工作指导,为稳步推进国有企业监事监督工作打好基础,为工作部署提供参考。
(三)拟定制度文件,促进国企监督与审计有机融合。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向市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审计监督组)的通知》,明确了审计监督组具体设置、外派范围和职责任务以及相关要求,并组织召开了外派监事企业座谈会,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日常监督工作理清思路,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审计监督组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多次收集部门与局内相关科室的建议和意见,召开讨论会,逐步完善管理体系。
(四)加大日常监督,稳步开展事务性工作。国有企业日常监督稳步推进。一是参加国有企业“三重一大”相关会议等,了解企业现状;二是按照现代审计要求,积极衔接,收集市属国有企业年度财务数据,为我局大数据审计平台运用提供保障,积极探索联网监督;三是按照相关流程,开展职工监事日常管理事务性工作,完成水务集团、盐务公司和自然资源信息科技公司职工监事资格审定、选举审核备案等工作;四是对外派监事(审计监督组)的市发投集团、城投公司、机场投资公司、交投公司、水务集团、公交公司、金盾保安、蚕种场、盐务公司、自然资源科技信息公司10户企业进行了有效进驻对接。日常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并对其中5户企业开展了不同类型审计,为开展大数据审计及建立共享监督平台做好基础工作。
三、对策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职责划转的部署要求,整合审计监督力量,减少职责交叉分散,避免重复检查和监督盲区,增强监督效能,顺利推进市政府向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外派审计监督组相关制度的贯彻执行,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发挥监督效能应加强监督体系建设。随着机构改革的逐步落地和进一步完善,应加强对国有企业监事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及队伍建设、业务培训等建章立制,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监督体系。应从明确监督职责、成果运用等具体环节切入,紧盯企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开展日常监督和重大事项调查,掌握企业监事会开展的日常报备、联合监督、经理层履职等情况,结合双统筹,按照审计项目计划开展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及专项调查,强化监督职能的发挥,加大监督成果运用,紧抓机构改革切入点,充分发挥监事与审计的监督效能。
(二)理顺国企监督应健全完善监督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市机构改革方案中关于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能划转的有关规定,从外派范围、组织形式及工作职责,在国资国企监督新的体制、政策未出台情况下,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合力做好职能划转工作,又不影响国有企业监督,制定符合市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或《管理办法》,使国有企业监事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三)提高监督质量应规范统一工作流程。结合市属国有企业的实际,明确外派企业及外派监事人员名单,公开职责、监督方式和纪律要求,对10户重点市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审计监督组)。借鉴以往国资委监事会履职情况和内容及操作办法,严格按照审计监督组《工作规程》操作,详细填写《工作记录》《重大事项登记表》,发出《监督建议书》,收集《整改台账》,送达《整改督办函》等,依法依规按程序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四)提升工作质效应抓好监督统筹联动。采取日常监督、重大事项调查和审计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履行国企国资监督职责。日常监督主要通过列席企业重要会议、查阅企业财务业务相关资料、跟踪企业重大项目投资事项等方式进行,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督促企业整改;对发现的重要问题,发出监督建议书,同时向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通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确保整改到位;重大问题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并按有关规定程序处理;审计监督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纳入审计机关业务范畴,做到国企监事、审计监督“双统筹、双提高”有机融合。
(作者单位:安康市审计局;周庆意、刘际和分别系市审计局局长、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