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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阳县全面提升村(社区)干部待遇标准

    作者:雷红民 杜海洋 时间:2021-12-24 09:56 来源:紫阳县 字号: 打印

      日前,紫阳县印发《关于调整村(社区)办公经费和村(社区)干部补贴的通知》,全面提升村(社区)干部待遇标准。全县村(社区)干部月补贴职均增资超过1030元、平均增长65.6%,新标准将从2022年1月1日正式执行。
      据了解,该县调整后的村(社区)干部月补贴“一肩挑”主职、副职、监委会主任、文书分别达到3200元、2400元、2000元、2800元,实行月补贴制。群团干部和村(居)民小组长实行年补贴制,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实行“一卡通”按月发放。同时,全县行政村(社区)办公经费标准也大幅度调增。据测算,该县村(社区)办公经费和村干部补贴预算较原标准增长1200余万元,同比增长41.3%。
      近年来,为充分调动广大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紫阳县在保障月补贴等基本待遇的同时,还制定出台《促进党支部工作十条措施》,将村办公经费和村干部补贴与工作绩效挂钩,不断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标准。此次调整不仅有利于稳定换届后全县村(社区)干部队伍,还将进一步激发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激励全县村(社区)干部在基层工作中更加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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