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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68批次食品合格和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17号)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2-0004 发布日期 2021-11-23 11:39
来源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概述 关于268批次食品合格和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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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对方便食品、蜂产品、罐头、酒类、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糕点、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饮料17大类食品282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1大类食品1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餐具洗消残留超标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康市美味故事餐饮有限公司竹园分公司使用的餐饮具(筷子),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安康市美味故事餐饮有限公司竹园分公司使用的餐饮具(面碗),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陕西安嫚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餐饮具(餐碗),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陕西安嫚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餐饮具(筷子),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安康高新世勋羊肉泡馍店使用的碗,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六)安康高新洪源蒸面店使用的碗,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七)安康市高新区新马刚米线店使用的小碗、筷子,2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八)安康高新赵忠玖擀面皮店使用的小碗、大碗,2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安康高新余康串串香店使用的勺子、盘子,2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十)安康高新柏姐餐饮店使用的碗、勺子,2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测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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