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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出台商品房配建公租房管理办法

    作者:宋涛 时间:2022-01-06 08:14 来源:安康日报 字号: 打印

      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毕业生及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2021年12月底,我市出台《安康市市级商品房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公租房规范化管理。
      该办法适用于安康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商品房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的建设管理,规划区内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按照计容建筑面积扣除还迁安置面积后,剩余建筑面积3%的比例配建。同时明确了配建公租房回购、接收、分配管理等工作流程。
      近年来,我市始终站在关注民生和促进发展的双重高度,把保障性住房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常抓不懈,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投资、狠抓落实,全面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步伐,全市公租房累计开工50366套、竣工50366套,分配入住47847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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