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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委组织部与部机关全体涉密组工干部,包括在职、借调、聘用人员,离岗但未过脱密期的退休、调离等涉密人员签订了《保密承诺书》。明确规定承诺人应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有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等保密义务。明确办公室为保密工作负责股室,不定期对部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同时规定,今后凡新上岗和离岗的涉密人员,必须在上岗和离岗前签订保密承诺书,并将保密承诺执行情况列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对违反保密承诺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保密承诺书》的签订,是石泉县委组织部不断践行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保密意识,落实保密责任,确保信息安全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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