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承担医保基金支付、服务参保群众等重要职责,关乎全体参保群众切身利益。现围绕完善医保服务体系建设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要完善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推进医保治理创新,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明确,到2022年,建成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规范经办服务流程和标准,推动经办服务下沉,实现省市县镇村四级服务网络全覆盖。安康市政府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构建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目前,全市“旬邑经验”落地的有岚皋、汉滨、紫阳、镇坪4个县区,正在推动的6个;设立医保服务站75个,共有专兼职干部307名、村(社区)干部1195名承办代办医保经办业务,服务覆盖254.91万城乡居民。
二、存在问题
安康市医保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各县(市、区)进展不平衡,镇村承担机构设置不够规范;二是配备的专兼职人员不足,业务经费短缺,办公设施陈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还有差距,政策宣传解读有盲区,群众理解有偏差;三是职工医保政策碎片化严重,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调整频繁,全国医保信息平台功能不完善,参保群众使用不习惯,医保管理服务“最后一公里”亟需打通。
三、意见建议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医疗保障服务的决策部署,破解安康市服务体系建设难题,全面提升医保现代化治理水平,必须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学习借鉴旬邑县经验做法,加快构建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优化经办服务流程,补齐经办服务短板,推行医保经办服务就近办理,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把构建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重要抓手,定期分析研判,部门协同发力,增设基金监控机构,加强业务审核人员力量配备,明确医保在镇办、村(社区)的职责与定位,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镇办明确2-5人负责医保业务工作,村(社区)有1-2人代办医保参保与医疗救助业务,把群众所需所盼民生保障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二)推动基层经办服务体系建设。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现有人员和设施,整合原分散在社保站、民政所、卫生院等机构承担的医保职能职责,统一设置医保服务站(室)。统一镇村两级医保经办服务机构名称,乡镇(街道)为“医疗保障服务站”,村(社区)为“医疗保障服务室”。按照《中国医疗保障官方标识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和政务服务标准等相关规定,统一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设置标牌、标识、窗口,做到场所固定、人员到位、标识明显。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医保经办服务工作职责进行细化明确,实行双重管理,行政上由乡镇(街道)、村(社区)统一管理,业务上接受县(市、区)医保部门指导。
(三)推动医保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医保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设备,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设置“好差评”评价器,实行“五制(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四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三亮明(亮身份、亮承诺、亮标准),推广预约、延时、应急服务。实行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实现服务前台不分险种、不分事项一窗受理,后台分办联办。
(四)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下沉。借助全国医保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对原有的经办规则、流程“再造”,在经办权限、层级管理方面增设乡镇(街道)、村(社区)模块。同时,发挥乡镇(街道)作为服务城乡居民的区域中心作用,将医保政策宣传、参保动员、医保报销台账管理、参保群众门诊慢病申请、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申请、医保扶贫政策落实、参保登记、参保信息更改、异地备案等经办业务下沉至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实现医保业务“门口办”“马上办”。对符合门诊特殊病及“两病”政策的老弱病残特殊群体,主动提供上门代办服务。在推广电子医保凭证应用、普及“智慧医保”的同时,保留传统服务方式,满足老年人群体需求。
(五)推动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和全省医保经办服务清单,制定印发《安康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根据经办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服务标准“六统一”要求,梳理全市医保政策标准,将33项经办业务纳入窗口办理。按照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四最”要求,坚决取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之外的办理环节和材料。全面推行医保证明事项承诺制,针对异地备案、生育报销等,用《承诺书》替代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对群众申请经办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办成,切实解决群众报销申请材料繁、手续杂等问题。
(六)加强基层医保经办业务人员培训。将基层医保经办业务人员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分批次、逐层级开展经办服务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医保政策、业务办理流程和系统操作方法,全面提高业务办理能力。发挥基层干部贴近群众工作优势,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过程中,及时掌握群众需求,当好意见收集的“调查员”;在提供优质政策咨询时,把政策宣传到位、解释清楚,当好政策普及的“宣传员”。
(作者单位:安康市医疗保障局;邝贤君系市医疗保障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