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认真落实“三位一体”的要求,采取多种考核方式,构建科学严谨的考评体系,实现以考核手段促推全县突破发展。
实行综合目标与重点单项工作并存考核。制定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办法,把中心任务、单位重要职责、县委安排的重点任务,尽可能量化、细化、物化,实行细化分解,量化考核。制定生猪产业一县一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双创工作、“三联共建” 等14个重点单项工作考核办法。形成以综合揽单项,单项促综合,突出重点、管总俱细的良好格局。
实行奖优惩差考核。多个杠杆推动争先创优,惩戒末位后进。设立争先创优奖和特别贡献奖,对工作富有创造性、典型性、带动性受到中、省、市级表彰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现金奖励。对在拉动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重要指标的增长中占有较大比例,并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和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做法得到中、省、市肯定并推广的分别进行加分。对乡镇和县级部门在当年工作中某方面工作在全市排位处于最后三名和受到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在年度目标责任进行减分。
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分类别考核。实行领导班子成员正副职分类别考核,正职个人得分80%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计,副职个得分40%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计,40%以分管工作考核得分计。因领导干部责任缺失、作风不良、不守法纪,造成单位工作滑坡、重要指标下降,或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违法违纪案件的,在单位考核中进行惩戒,当事人和管理者负连带责任进行追究。
实行核心业绩考核。年初采取县委、县政府下达,部门申报,个人申报等方式制定核心业绩为主的目标任务;年终以目标考核、综合评价、民主测评等方式考核部门实绩、班子业绩、领导政绩,从而进一步推动重点工作、重点任务高效完成,在完成重事、要事、难事中锻炼选用干部,为建立科学合理,富有活力的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创造坚实的基础。
实行多种日常跟踪考核。坚持日常督查考核、专项督查考核、要事跟踪考核和集中综合考核多措并举,对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临时性重点工作,日常领导批办、交办的重要事项,突发事件处理及会风会纪等进行考核,确保县上安排的各项临时工作得到落实,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突发性事件得到及早正确处置。
丰富有效的考核手段在推动县域经济突破发展中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半年考核,市对下县考核指标中,经济社会发展方面,20项主要指标中有6项完成计划的50%以上,8项达到控制目标,4项接近计划的50%;重点经济工作中市下达目前可统计的指标15项,实现双过半、达到和超任务的已有9项;社会民生等方面,市下达指标目前可统计的24项,实现双过半、达到和超过任务的已有2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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