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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在以往开展“公选”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推”工作,公开推荐团县委书记等10名正科级领导干部人选。这次“公推”是我县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新机制的一次尝试,为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搭建平台,真正落实群众在选人用人上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此次公开推荐的对象,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条件,符合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及组织领导能力,并且工作出色,业绩明显,群众公认;任副科实职2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公开推荐由各单位党组织和干部个人根据公布的任职资格条件进行推荐和自荐,组织部门根据干部所在单位近两年的民主推荐、年度考核、拟配备班子的结构和后备干部培养锻炼情况,按每一个职位不少3人提出推荐参考人选名单。再召开县委全委会进行二次推荐,根据推荐提名结果,按照不低于拟任职位1:1.5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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