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安财农〔2022〕29号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22-0737 | 发布日期 | 2022-05-10 17:04 |
来源 | 安康市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为了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的通知》(陕财办农〔2022〕25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陕财办农〔2022〕26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陕财办农〔2022〕27号),经商市发改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委统战部,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收入科目列2022年“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转移支付功能分类科目列“23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支出”,2022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市县统一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