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部门动态 > 正文内容

    全市公安机关“三个强化”服务重点工程建设

    作者:雷绍明 吴友伦 时间:2009-08-21 16:22 来源:市公安局 字号: 打印

    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工作会议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将整治重点工程建设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创优发展环境作为当前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不断强化整治、服务、检查工作力度,全力为重点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强化打击力度,建立“三个机制”


    一是建立严打整治机制。对侵犯高速公路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盗窃、哄抢、诈骗、侵占财物工地财产等犯罪活动,实行专案专办、挂牌督办、快侦快结。2009年8月15日,汉阴县平梁镇村民袁某等人以高速路施工车辆“撞倒摔伤”为由,堵路阻工长达30余小时,造成时施工单位被迫停工。汉阴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成立处置领导工作组,制定处置预案,局长邱祖满迅速带领刑警、治安、国保、交警等部门80余位民警赶赴现场,劝解疏散不明真相围观群众100余人,依法对袁某等9名堵路阻工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并积极会同镇政府就该起事件善后处理做了安排。2009年8月15日,汉滨分局在“十天”高速路施工地段张滩镇召开了高速公路治安秩序整治公开处理大会。依法对阻挠高速公路施工涉案人员张某等9名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公开处理,有效的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收到建设单位和当地群众的好评。
    二是建立治安防控机制。加强对建设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协助他们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保卫措施、确保企业内部治安秩序平稳。据统计,全市公安机关积极协助29处施工建设工地建立健全了安全防范制度。
    三是建立动态治理机制。在高速公路建设重点区域设立警务室,严厉打击侵害、骚扰、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法行为,及时整治施工单位周边、沿线存在的治安隐患和不安全问题。汉滨分局设立“十天”高速公路建设警务执勤室,旬阳县公安局在吕河镇设立了“十天”高速公路建设警务室,大力推行警务前移,警力前移,全力为高速公路建设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强化服务力度,落实“三个上门”

    一是落实送证上门。针对施工单位都在抢进度、抓产量,工作时间紧,加之单位离派出所较远的实际情况,全市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对有关涉及公安办理的手续、证件采取上门服务,为建设单位和务工人员节省了时间。市公安局出台了《全市公安机关服务重点工程六项规定》,为建设施工单位提供了便利,受到了服务对象的欢迎。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通过简化手续、上门服务等措施为施工建设单位办理民爆手续300份,极大的方便了施工单位。
    二是落实普法上门。深入施工工地,组织施工人员集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引导他们反映合理诉求,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同时,向建设工地周边群众广泛宣传重点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法规,取得人民群众对重点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共举办法制讲座28场次,发放民警温馨提示卡1500余份,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
    三是落实沟通上门。全市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深入到建设单位、施工现场与当地群众加强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治安问题,定期上门征求他们对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通报周边案情,提醒施工单位提高警惕,做好相关防范,共走访建设施工单位102家,走访高速公路沿线群众500多户,排查不安全隐患96处,化解施工单位与当地群众矛盾纠纷107起。

    强化检查力度,做实“三个排查”

    一是排查重点人。强化对辖区建设施工单位流动人口的信息登记管理,及时将流动人口的姓名、身份证、照片收集,录入管理系统上网比对,切实把流动人口纳入视线,使民警和用人单位对工人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控得住。据统计,全市公安机关通过加强对高速公路建设工地流动人口的管理,抓获藏匿其中逃犯11人。
    二是排查重点事。把重点放在工程发包、土地征用、补偿,房屋拆迁、还建,建材供应、运输等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问题上,积极主动同有关职能部门协调,积极化解矛盾。汉滨、旬阳、石泉、白河等县公安局积极开展针对高速公路建设的治安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98起,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8起。
    三是排查重点物。针对重点工程建设工期长、爆破作业点多的实际,全市公安机关将民爆物品作为管理重点,紧密结合“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对高速公路建设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民爆物品在使用过程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根据全市民爆物品管理工作的实际,建立与完善了民爆物品长效监管机制,组建了民爆物品服务公司,成立了民爆服务队,基层所队指派民爆物品管理经验丰富的民警进驻工地,对民爆物品的购买、储存、收发、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指导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防止民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事故的发生。岚皋县公安局严格做到“严要求、勤检查、监督整改、酌情处理”的原则,落实专人负责襄渝铁路复线建设施工单位民爆物品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每月实地检查不少于两次,每年召开施工单位座谈会,构建了和谐警企关系,实现了民爆安全零损失的目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dkp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