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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村干部队伍规范化建设,为农村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激励保障和监督管理提供客观依据,近日,旬阳县出台了《农村(社区)干部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村(社区)干部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
档案建立对象主要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社区)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社区)文书。统一印制了《村(社区)干部履历表》,规范了《村(社区)干部档案目录》,规定村 (社区)干部人事档案包括农村(社区)干部履历表、任免职文件、年度实绩考核表(乡镇根据农村、社区干部管理目标制定、入党(入团)志愿书及政审等有关材料、学籍材料(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农村(社区)干部培训登记(鉴定)表,毕业(肄业)证书复印件、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文书、证书复印件、事迹材料、登记表等、处分决定、撤销处分决定等文件、县级以上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及工、青、妇会议的代表登记表、其它需要组织存档保留的有关材料等十项内容。
建立农村(社区)干部档案坚持“尊重历史、符合实际、全面准确、逐步完善”的原则。实行一人一卷,乡镇集中管理,组织人事干部专管,县委组织部、县档案史志局监管体制,确保档案内容的全面性、档案信息的准确性、档案整理的规范性和档案资料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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