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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国税局四项举措落实市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

    作者:毛浓会 时间:2009-08-26 16:09 来源:市监察局 字号: 打印

    安康市国税局纪检组在向市局党组传达汇报市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的同时,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在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同时,提出了四项具体工作措施,把会议精神落实到实际税收工作之中。
    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深入开展“优化税收环境、服务安康发展”纳税服务活动。充分利用税收杠杆涵养发展良机,向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一是组织对贯彻落实全市投资环境整治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决定从8月20日至9月10日,在全系统开展为期20天优化税收环境再次自查自纠活动,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县区局的自查深化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真正达到查找问题,纠正问题,扎实有效,不走过场。二是抓好全系统税收执法和执法监察的检查,对税收执法和执法监察情况进行一次回头望,重点是对全市招商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纳税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抓好全系统税收稽查准入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落实税务稽查查前准入、告知,查中宣传、限时,查后辅导、下达检查结论,并告知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的权利。四是抓好“优化税收环境、服务安康发展”公开承诺内容的落实监督,按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安康市影响和损害投资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严肃查处违反公开承诺内容的单位和个人,着力建设良好的税收环境,为安康经济突破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税务分局(所)”活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检查指导,着力打造纳税服务特色品牌,再次刷新办税服务窗口、主动接受社会评议监督,全力打造让人民满意、让社会各界满意、让党政部门满意的服务新平台。一是抓好创建活动基础工作,突出执法、管理、设施、服务“四个规范”,使创建活动扎实有效。二是抓好创建活动的测评和推荐工作,加强与各县区纠风部门的联系,做好创建活动的测评和向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推荐工作。三是抓好对创建活动的检查验收和评定工作,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效果。
    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健全开门纳谏、群众监督的良性机制,确保全市国税系统行风在全市评议测评取得好成绩。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参与地方党政组织开展的政风行风问卷调查活动,对系统纳税服务状况和政风行风进行调研分析,抓好整改提高。二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特邀监察员召开座谈会,对国税工作进行评议,为国税行风建设建言献策。三是推行基层税收执法人员向纳税人述勤述廉制度,公开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四是加强对政风行风建设的考核力度,细化纳税人综合满意率、服务质量投诉率、举报投诉核实处理率等内容的考核标准。五是不定时间、不定单位、不定人员的对全系统政风行风和干部工作纪检、执法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确保全市国税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稳定推进。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大《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力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对照检查,进一步抓好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最近下发四个反腐倡廉法规和文件,重点把握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结合《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发挥问责的积极作用。一是抓责任分解环节。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保障、完善协调保障、实施制度保障“三个机制”,明确分工抓基础、认真考核抓重点、严格责任追究抓关键“三个环节”,把握落实责任制的连续性、阶段性、实效性,责任细化,分解到位,落实到人。二是抓责任制度环节。在抓责任制度落实的同时,把破解制约建设与发展的难题与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有机结合起来,以创新结构合理、配套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为重点,针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在管人、管权、管钱、管物等方面,探索建立不同层次、各具特色的新制度,制定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廉政预警流程图,落实监督责任管理制度。三是抓责任监督环节。把廉政责任贯彻落实到税收业务工作中去,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的合理性、合法性。加强“两权”监督,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四是抓责任考核环节。以市局绩效考核办法为基础,积极探索全市国税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新的考核措施,形成“目标引导责任,指标评价责任”的管理主体,使责任更加清晰、职责更加明确、执行更加有力、机制更加完善、运行更加高效的考核办法,严格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队伍高效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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