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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简化陕西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程序, 9月1日起,全省推行“补贴资金由销售网点现场审核并垫资兑付,财政部门与销售网点定期结算”的兑付程序。
9月1日起,陕西省农民持身份证、户口簿到已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销售网点将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购买者,按照其购买发票金额的13%(发票金额不高于政府规定中标商品最高限价)现场足额进行垫付,农民填写《陕西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领表》确认即可。
销售网点每隔5日向所在地财政所提交每台(部)产品的代理审核材料,包括农民已签字并按指纹确认的《陕西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领表》、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原件、农户购买产品的发票复印件(标明购买人身份证号及产品标识卡号)、购买人农业户籍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本人和户主页)、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无法证明农户身份的还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农户身份证明原件)和《陕西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六项。销售网点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在收到代理审核材料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无误的,将销售网点垫付的补贴资金划转到该销售网点银行账户上,并定期对已补贴农民进行电话回访,确保补贴行为真实、正确。另外,对销售额大的网点还将缩短结算支付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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