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政务事项名称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
证明事项设定依据
调整类型
调整理由
备注
1.
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驾驶员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三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九条
取消
可在“12123”APP直接查询
安康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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