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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第一批)调整汇总表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2-0080 发布日期 2022-08-18 15:53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安康市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第一批)调整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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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政务事项名称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

证明事项设定依据

调整类型

调整理由

备注

1. 

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驾驶员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三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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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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