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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陈帆、唐明鑫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市政府文件 |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2-0105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28日 | 
| 文号 | 安政任字〔2022〕12 号 | 公开日期: | 2022-08-29 08:20 |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陈帆、唐明鑫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陈帆同志任安康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免去唐明鑫同志安康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市政府决定:
陈帆同志任安康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免去唐明鑫同志安康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8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任字〔202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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