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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利县“四措”强化干部管理工作

    作者:李浩 时间:2009-09-04 13:53 来源:中共平利县委组织部 字号: 打印

    近年来,平利县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规范实施四大举措,有效推动了干部工作取得新成效。

    领导干部末位淘汰,突破能上能下“瓶颈”。对全县领导干部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出台了《平利县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和《平利县科级领导干部末位淘汰办法》,把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与干部培养使用和晋升退出有机结合,让率先发展的地方和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重用,让实绩平庸的干部没有位置。近年来先后有9个单位在年度考核中被列为末位,3名党政主要领导被撤销职务,1名党政主要领导予以降职,2名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18名干部诫勉谈话。

    干部定期测评公示,激发队伍整体活力。由组织部牵头组织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企业业主和服务对象对县委管理的领导干部、领导班子进行测评,由县人大牵头组织县人大代表对县级和中省市驻平执法单位进行测评,每年组织两次,测评结果在全县进行公示。制定出台了《平利县民主评议结果运用暂行办法》,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干部进退留转的重要依据。今年上半年来,根据两个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先后提任干部44名,其中对12名年轻干部予以重用,轮岗交流干部27名。

    规范干部初始提名,实行阳光选人用人。制定出台了《平利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提名工作的暂行办法》,对提名基本程序、干部提名时间、干部提名方式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规定六种情况下方可动议提名干部,明确了十一种干部提名方式。工作中坚持四项制度:坚持推行干部群众差额提名干部制度,坚持常(全)委会按照一定差额比例从后备干部中提名拟任人选制度,坚持后备干部提名制度,坚持公开选拔提名干部制度,从提名环节不断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推行“三推一践三票”,加大干部培养力度。把后备干部的选拔与实践锻炼、与差额及票决选人用人制度有机结合,建立了以干部群众推荐、公开选拔推荐、自我推荐三种方式推荐后备干部初步人选,由常委会(全委会)票决确定实践锻炼人选,通过组织实践锻炼后,再分别由常委会、全委会票决确定后备干部正式人选的新机制。制度实施以来,通过这一方式产生后备干部初步人选238名,2008年抽调了89名干部从事信访、土地流转、“双创”等工作,今年组织100名干部深入企业、产业一线进行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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