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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扎实推进组织史(第四卷)征编工作

    作者:吕晓华 杨强 时间:2009-09-11 08:29 来源:中共石泉县委组织部 字号: 打印

    石泉县扎实推进组织史(第四卷)征编工作

    石泉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组织史(第四卷)征编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加强领导,强化培训,落实保障,严格要求等措施,扎实推进组织史征编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的组织史资料征编工作领导协调小组,主要帮助解决征编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并负责指导、协调和审核工作。同时,成立了编辑组和审稿组,各单位也均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为全县组织史征编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99日召开了全县组织史征编工作会议,县征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对各单位征编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进行了明确,重点强调了征编时限、征编范围、征编体例和资料上报时间,并由县征编办工作人员对全县110个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史编纂工作的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为全县组织史征编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基础。

    三是落实保障措施。为确保征编工作顺利进行,县委组织部积极争取组织史征编工作经费,保证了有钱办事。目前,县政府已拨付专项经费3万元,并落实专用办公室1间,购置了专用电脑、打印机等征编工作必需的办公设备,抽调了3名责任心强、工作扎实、严谨细致、有一定文字基础,熟悉组织工作的同志专门负责全县组织史征编工作,确保征编工作顺利推进、任务圆满完成。

    四是严格工作要求。要求各单位在征编工作中,要坚持做到“三个衔接”即:文字叙述内容能够前后衔接;机构设置沿革能够前后衔接;领导人名录能够前后衔接。“四次审核”即:部门自审、单位互审、领导会审、组织报审。“五个一致”即:组织机构名称要与单位公章一致;机构设置沿革要与县编办文件一致;领导人名录要与本人人事档案一致;领导职务任免时间要与相关任免文件一致;各系统有关数字文字表述要与组织人事和统计部门提供的数字和有关文献一致,确保征编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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