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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从强化领导、强化标准、强化审核入手,贯彻“广征、核准、精编、严审、及时”的征编工作方针,确保组织史征编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强化领导抓落实。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组织史资料(第四卷)》征编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审稿组、编辑组,负责指导、协调和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了办公室及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抽调了3名工作严谨细致、熟悉组织史征编工作的同志负责征编工作,下发了《征编通知》,夯实了各单位职责,明确了任务,各单位均落实了1名分管领导和2名征编人员,确保按时完成征编任务。
二是强化标准抓规范。为保证全县120个单位的组织史资料征编及时、准确、体例规范,征编办公室将各单位组织史初稿模板及《征编纲目》上传《岚皋党建网》,供各单位下载、参照实行,规范各单位资料征编范围及初稿模式。
三是强化审核抓质量。要求各单位在征编工作中,其征编时间、机构沿革、领导人名录等关键资料严格与《岚皋组织史(第三卷)》衔接,并按照单位负责人审签、所属党委初审、征编办公室复核的程序审核上报征编资料。并抽调编制办、档案局、组织部等专门工作人员组成组织史资料审核小组,对上报初稿的组织机构名称、单位公章、机构沿革、领导人名录、职务任免时间及文件进行严格审核对照,确保成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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