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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大保障体系力推汉阴林业建设

    作者:吴大春 张德顺 时间:2009-09-21 09:08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近年来,汉阴县委、县政府确立以“生态立县,经济强县”为目标,紧紧抓住以国家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生态增绿工程建设机遇,加大力度调思路,建立了符合县域林业发展的四大保障体系,力推林业建设为实现国土增绿、农民增收奠定坚实基础。
    短短10年,该县累计完成各类造林育林63.71万亩,设立天然林管护站19处,聘请专(兼)职护林员205名,落实森林管护面积57.92万亩,完成工程总投资1.902亿元。同时,建成了汉阴县中心苗圃、县月河苗圃、名优果种苗示范基地、采种林基地等,为本县生态增绿奠定了种苗基础,并建成全国最大的“305”桑、果桑种苗木繁育基地,年产各类苗木5000万株,使该县种苗建设由“输血”型向“造血”型功能迈进。通过加快生态基础建设,使全县森林资源总量快速增长,林分质量显著提升,森林覆盖率由工程启动前的38.2%提升到现在的57.6%。2007年10月,该县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称号,成为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绿化县。
    该县在生态环境建设中,完善四大保障体系力推林业建设健康发展。一是高效务实的组织保障体系。历届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专题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和调研座谈会,研究退耕还林、天保工程建设问题,县林业局及相关部门搞好组织协调、负责设计施工、检查验收、建立各项技术标准、制度,为全县生态建设工程提供了保证;建立健全各级林业队伍。积极落实各乡镇领导分工负责制,全县18个乡镇林业技术人员全程投入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严把工程质量关,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二是严格规范的政策保障体系。广泛深入地开展退耕还林各项政策法规宣传;坚持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的原则;坚决禁止林粮间作和破坏原有林草植被的毁林行为,确保“退得下、还得上、不反弹、能致富”的目标实现。在退耕还林的实施后期,加快林权发证进度,让农民真正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三是完整制度保证体系。该县为助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稳步实施,依据国家法规政策先后制定完善了《汉阴县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责任验收、合同书制度》等19项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其中8项制度为全国首创,得到中、省林业部门领导调研视察时的充分肯定;四是科学合理的技术保障体系。结合林业发展实际,及时制定了林业干部包抓乡镇林业工程制度,抽派专人到乡镇负责规划设计、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大力推广林业生产实用技术,大大提高了造林绿化成活率。对汉江绿化、领导抓点造林,采取组建造林绿化工程队,规范整地,收到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由于政策措施到位、技术标准严格,几年来,该县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造林面积核实率均达到98%以上,合格率达95%以上。随着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的扎实推进,使第一、二、三产业健康发展,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772元,仅退耕还林一项农民年人均增收198.78元,占人均纯收入的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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