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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毗邻四市区对比分析 看安康城乡居民增收路径

作者:蔺 华发布时间:2022-12-31 10:10 来源: 【字体: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安康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城乡差距不断缩小。本文通过居民收入水平、增速、结构等与毗邻的湖北省十堰市,四川省达州市,重庆市万州区进行对比分析、查找短板、分析原因,为安康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参考依据。

一、安康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城乡差距不断缩小

(一)居民收入总量突破2万元大关

2021年,安康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较快增长,绝对量突破2万元大关,达到20148元,较上年增加1720元,增长9.3%。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96元,较上年增加2249元,首次突破3万元,增长8.0%,增速在全省11个市(区)中排第1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64元,较上年增加1176元,增长10.4%

(二)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

2021年,安康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8317元,增长9.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1.3%;经营净收入3835元,增长9.9%,所占比重为19.0%;财产净收入1143元,增长10.6%,所占比重为5.7%;转移净收入6853元,增长9.1%,所占比重为34.0%。工资性收入是安康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贡献率为40.2%,是拉动居民增收的主动力,发挥了“压舱石”作用。

1.城镇居民收入。从增速看,财产净收入增速最快,为9.3%,经营净收入次之,为8.7%,转移净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分别增长8.2%7.3%。从结构看,工资性收入占比最高,为42.1%,转移净收入次之,占比31.2%,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分别占18.1%8.5%

2.农村居民收入。从增速来看,财产净收入增速最快,为11.8%,工资性收入次之,为11.1%,经营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增速分别为10.7%9.6%。从四项收入占比来看,工资性收入占比最高,为39.8%,转移净收入次之,占比39.1%,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分别占20.7%0.5%

(三)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2021年,安康持续统筹城乡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持续快于城镇。城乡居民收入比2.451,较上年缩小0.05。与全国(2.501)、全省(2.761)的水平相比,安康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与全省11个市(区)相比,低于商洛(2.391)、榆林(2.431),优于其他市(区)。

(四)居民收入增速高于经济增速

2021年全市生产总值1209.49亿元,增长7.5%;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GDP增幅1.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分别高于GDP增速0.52.9个百分点,居民收入增速跑赢GDP

二、安康与十堰、达州、万州城乡居民收入对比

(一)城乡居民收入总量、增速对比

从四个市区的城乡居民收入总量看,安康市都落后于其他三个市区,城乡居民收入总量分别比最高的万州区低16262元、6817元。安康市城镇居民收入达到当年全国平均水平的64.3%,比最高的万州区占全国比重低34.3个百分点。安康市农村居民收入达到当年全国平均水平的65.8%,而最高的万州区收入水平已超过全国水平(占全国比重为101.8%),安康市比万州区占全国比重低了36个百分点。

从四个市区的城乡居民收入增速看,安康市同样落后于其他市区,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分别比最高的万州区、十堰市低1.6个、1.4个百分点。同时,安康的城乡收入增速低于全国增速0.20.1个百分点。

(二)城乡居民构成对比

1.城镇居民收入。工资性收入12845元,增长7.3%,在四个市区中,总量垫底,增速仅高于达州市(6.1%);经营净收入5524元,增长8.7%,在四个市区中,总量第三,高于万州区,增速垫底;财产净收入2606元,增长9.3%,在四个市区中,总量第二,仅次于万州区,增速第三,高于达州市;转移净收入9521元,增长8.2%,在四个市区中,总量第一,增速第三,仅高于达州市。

2.农村居民收入。工资性收入4955元,增长11.1%,在四个市区中,总量垫底,增速第二,低于十堰市;经营净收入2580元,增长10.7%,在四个市区中,总量垫底,增速仅高于万州区;财产净收入57元,增长11.8%,在四个市区中,总量垫底,增速第二,次于十堰市;转移净收入4872元,增长9.6%,在四个市区中,总量第二,次于万州区,增速垫底。

三、安康与十堰、达州、万州城乡居民收入存在差距因素分析

(一)经济总量偏小,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

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居民收入增长的基础保障。自2020年以来,受疫情及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影响,安康GDP增长缓慢,制约着居民收入的增长。与其他三市区相比,2021年安康GDP总量仅高于万州区,增速最低。

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生产社会化程度和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从三次产业看,安康市支撑GDP发展的最主要产业为第三产业,其增速较为缓慢。而其他三市区第三产业增速分别高于安康6.22.71.7个百分点。安康市第三产业发展占比偏低且发展缓慢制约着安康经济的快速增长。

(二)收入绝对差距持续扩大

安康市城乡居民收入虽然增长较快,但基数相对较小,城镇、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分别排全省倒数第二、第三位。自“十三五”以来,安康市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绝对差距由2015年的12341元扩大到2021年的18032元,收入绝对差距呈扩大趋势。

 

安康城镇居民收入与全省的差距由2015年的6766元拉大到2021年的10217元,农村居民收入与全省的差距由2015年的1376元拉大到2021年的2281元,收入差距呈现进一步扩大态势。

(三)工资性收入量小增缓是最主要因素

安康城乡居民收入占比最高的是工资性收入,而工资性收入主要来源于城镇职工报酬收入以及农村居民务工收入。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比低于其他三个市区,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比仅高于达州市,安康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总量低、增速低、占比高,成为影响居民收入增长的最主要因素。

(四)经营净收入偏低影响农村居民增收

安康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为2580元,占比仅为20.7%,远低于达州市6987元(37.5%)、十堰市4423元(33.7%)、万州区5576元(28.9%)。充分说明我市刚刚完成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小康,产业目前对农村居民增收还缺乏应有的带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业规模化程度低,主导产业带动力不强。二是农产品销售市场不稳定,生产、加工、销售的一条龙体系尚未有效形成,应对自然风险和市场变化的能力弱,广大农民投入农业产业的积极性不高。三是经营主体带动能力不强,大部分农业经营主体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与农户产业链、利益链尚未完全形成。

(五)财产净收入掣肘农村居民增收

安康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主要来源于利息收入和房屋、土地等租金收入。农村居民财产收入渠道狭窄,造成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占比偏低。2021年安康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57元,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为0.5%,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469元(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与达州市578元(3.1%)、万州区510元(2.6%)、十堰市117元(0.9%)的水平相比,差距明显。

(六)转移净收入政策因素影响大

安康城镇居民净收入主要来源于养老金、离退休金,农村居民净收入主要来源于在外人员寄带回收入以及各类养老金、低保、五保金的发放。安康城乡居民转移净收入占比分比为31.2%39.1%,远高于其他三个市区,且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3.318.3个百分点。农民增收对政策和外部经济依赖度高。寄带回收入受制于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增收难度加大。全面脱贫后,低保、困难救助等政策性补贴发放总额呈减少趋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离退休金等增长受制于政策因素影响。

四、实现共同富裕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对策建议

我省发布的《关于“十四五”促进全省城乡居民增收,推动富民惠民的意见》(陕办发〔202124号)文件中提出:“十四五”期间,居民收入增速高于经济增速1个百分点,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得到优化,中等收入者比重上升,城乡差距逐步缩小。我市2021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3%,高于GDP增速1.8个百分点,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占比和为24.7%,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城镇2.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451,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安康市“十四五”规划提出:围绕促进共同富裕,增加收入总量、优化分配结构,持续增加群众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不断缩小城乡和区域收入分配差距。但随着后疫情时代世界经济发展的下行压力,持续增收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为全面实现“十四五”城乡居民增收目标,实现城乡居民的共同富裕,建议:

(一)夯实经济发展基础,稳定扩大就业规模。经济发展是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根本保障。全市要以建成西北生态经济强市为目标,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稳定宏观经济、扩大经济总量、优化产业结构、积蓄发展动力,稳步提高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为居民收入提高提供稳固的物质基础。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增加居民收入的基础条件。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一要实施11条重点产业链,壮大特色产业体系,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为抓手,紧扣文旅康养、秦巴医药、安康富硒茶、毛绒玩具、电子线束等重点特色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积极引进关键环节企业和配套企业,着力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堵点、连接断点、畅通产业循环,以完整的产业链拉动全市经济的较快增长,带动城乡居民收入的稳步增长。二要以“乡村振兴”为引领,加快推进我市生猪、茶叶、魔芋、核桃、生态渔业五大主导产业扩规模、提质量,创响做靓富硒产品品牌,深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加快推进新社区工厂建设,大力发展“归雁经济”,吸引安康籍商界翘楚、行业精英、科研人才以及能工巧匠等各类优秀人才返乡创业,实现本地就业,持续抓好农村劳动力有组织培训、转移就业。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多行业就业,促进城乡居民增收。

(二)鼓励支持创业创新,拓展城镇居民收入增收途径。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帮助城镇居民积极发展有优势、有市场、有特色、可持续的增收项目,在小额信贷、税收减免、行业引导、技能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和创新推动作用。二要培育创业示范基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计划有步骤实施创业孵化项目,促进城乡居民创业就业和园区辐射范围。三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拓展城镇居民收入增收途径。支持企业与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大力培养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四要做好困难群体帮扶解困工作。精准施策加大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城市下岗职工、城市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整体提升重点群体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创业就业能力。

(三)完善政策机制,提升工资性收入比重。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计划,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健全完善居民收入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与生产率提高同步的收入增长长效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要素收入。健全企业工资分配机制,优化事业单位工资结构。

(四)盘活财产性收入,拓展居民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大力发展城乡集体集体经济,增加城乡居民的集体性分红收入。扩大土地流转市场规模,统筹规划管理土地租赁项目,提高土地租金收益水平,增加城乡居民的土地租金收入。同时积极鼓励和指导居民投资和理财活动,为新城镇化居民提供更多更稳定优质的集体参股、入股项目,提高城乡居民的投资分红收益和利息收益。逐渐改变居民财产性收入贡献率过低现状。

(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居民转移性收入。持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水平,着力增收减负,更好保障困难家庭和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合力调度筹措资金,适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时足额兑现各项惠民补贴,保障居民转移性收入增长。

 

(作者单位:安康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