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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3-0288 发布日期 2023-02-28 08:50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为安康高质量发展不断创优法治环境、做实法治服务、增强法治保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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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为安康高质量发展不断创优法治环境、做实法治服务、增强法治保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思想武装,推动法治政府提档升级

  一是推深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制定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并将其作为领导干部述法和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干部培训的重点课程以及“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宣传内容。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9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坚持“党政同责”,市委常委会会议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6次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法治政府督察结果运用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细则,制定68项重点任务措施加强市县法治建设。专题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扩大)会议暨2022年度党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市委主要领导现场点评,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抓、各部门行业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新格局。三是全力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召开全市法治宣传教育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会议,积极做好市县法治政府评估,全力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汉滨、宁陕、紫阳、镇坪、白河5个县(区)申报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岚皋申报单项示范项目,形成了市县共创共建的法治工作格局。

  二、践行依法行政,力促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公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坚决防止清单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形成《安康市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第二批)》。成立秦创原(安康)创新促进中心,制定11项措施为加快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提供法治保障。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帮办代办”“跨省通办”等便民服务,全市2.55万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间平均压缩79.39%,“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93.35%,“12345热线”获评“全国公共服务先锋典范”,汉阴县入选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县。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工作中,我市政策环境、司法环境、守法守信环境得分全省第一。及时印发《2022年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要点》,公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制定《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工作措施》,实行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进一步打造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落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等多项工作制度,全市110名营商环境监督员参与市、县“走流程、做窗口、优服务”活动30余期。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安康高质量发展考评激励,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2.18%,位居全省前列。2022年度,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762.63亿元,占GDP比重60.10%,继续保持全省第一。三是稳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府诚信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领头羊”作用,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建立市级共享数据清单,开展“双公示”信息专项治理,政务诚信评价全省第一。在税务、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等领域建立事中事后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应用“互联网+监管”,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助推信易贷放款52亿元,推动失信主体履约金额超5亿元。常态化开展重大失信事项排查,按时上传城市信用监测数据,及时处置信用异议信息,保障信用主体修复权益,持续打造“安康诚信、诚信安康”品牌。

  三、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行政决策科学民主

  一是科学高效立法。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紧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严格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组织开展《安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相关领域专家意见建议,在网站公开征询意见的同时,向立法基层联络点及联络员征询意见,不断提高行政立法专业性、规范性。二是坚持依法决策。出台《安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则》,在全省率先制定实施《安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规则》《安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指引(试行)》,进一步规范决策启动程序,加强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制度化管理。市县镇三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共聘请法律顾问238人,政府常务会议明确法律顾问列席。2022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行政决策法治审核3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核20件。三是加强文件监管。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等工作制度,对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纠正,做到有案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2年共审核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31件,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542条,其中纳入“三统一”管理17件,审查市直部门及县区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5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2次。

  四、深化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公正文明

  一是深化体制改革。巩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对五个领域执法队伍职能履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全面完成应急执法改革,全市应急执法力量较改革前增加60%。汉阴县乡镇执法改革试点设置副科级规格镇综合执法队,打通基层执法“最后一公里”。二是落实“三项制度”。制定贯彻《行政处罚法》19项措施,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对404家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评估并通报。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制定《优秀案例评选标准》,筛选出34件典型案例并汇编成册,形成《安康市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警示、指导作用。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着力规范执法部门行政裁量权行使。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年累计评查案卷1594卷。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施行政执法证件“三色管理”,持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清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231人,1个单位、1名干部被表彰为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个人。

  五、依法处突维稳,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水平

  一是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推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4321”工作法,推动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建立完善“三色清单管理”预警机制、“领导包案、科(股)室包抓”化解机制、“周报告月通报”倒逼机制,全市各级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18558件,调解成功18201件,调解成功率98.08%,全市矛盾纠纷治安问题调处率99.4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11个百分点,同比上升1.23个百分点。二是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域推行“三化三制”,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2.3万处。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加强“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六大体系建设,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深入实施“全民反诈”行动和“破小案、暖民心”工程,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开展信访源头治理专项活动,中省交办信访积案全部按期办结。平安建设满意度、公众安全感连年保持全省前列,“九率一度”评测全项指标全省第一。三是持续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加速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安排部署全市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50个司法所被命名为第二批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其中15个司法所获评“新时代六好司法所示范单位”。优化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建强“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设立。推行“三班法律服务”模式,2022年全市累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服务1096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2097件、公证事项4419件、司法鉴定1546件。

  六、强化制约监督,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行使

  一是健全行政复议体制,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出台《安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加快行政复议“四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职能作用,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0件,撤销案件14件,确认违法13件,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5件,行政复议纠错率31%。积极解决行政应诉“一低一高”问题,对未出庭的行政机关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2022年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5.77%。二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多方监督。更新《安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执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通知》,5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按期答复。印发《安康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实现对51个政府网站、542个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全覆盖。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委监委专项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始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22年,办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309件、政协委员提案409件,办结率100%。

  七、精准普法宣传,浓厚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一是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市县两级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11个、成员528名,开展法治讲座1015场次,进一步夯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3个集体、2名个人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印发《安康市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细则(试行)》,已培养“法律明白人”2750名,5个村(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二是做精做细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深入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以及重要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等。围绕重点普法内容,精心组织“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深入开展“走千村入万户”民法典宣讲5446场次,常态化提升群众法治素养。紧扣重点普法对象,1019家单位、29327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开展“法律进校园”法治报告会431场次。
  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整体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个别县区、部门对法治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二是基层基础比较薄弱,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职权划出部门与乡镇人民政府职责界限和分工还需进一步理顺;三是普法质效不够突出,还存在普法宣传发动不够深入、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
  2023年,我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安康,在新征程上奋力谱写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篇章。一是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持续将全面依法治市作为系统工程、纳入全市战略,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安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事项落实落地。二是深入开展强基工程。以法治政府督察为抓手,继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快“智慧法治”建设进度,加大法治工作机构、行政复议机构、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基层司法所等阵地建设力度,不断夯实市县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基础。三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编制实施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快推进《安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制定。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依法履职水平。四是做实做优法治惠民。扎实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持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知晓率,加强法治乡村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五是更加注重示范引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支持和指导县(市、区)开展综合和单项示范创建,积极打造法治宣传教育亮点品牌、特色阵地,优化提升“三班法律服务”模式,大力推广“三力联调”“无忧调解超市”等治理经验,在新起点上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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