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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白河县财政局、白河县经贸局与各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网点签订《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协议书》。为了方便群众尽快拿到补贴,从10月份起我县的“家电下乡”产品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调整为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在农户购买时当场垫付补贴资金给农民。今后农民不在为拿到13%的补贴来回往返在相关单位的路途中,大大的方便的群众,提高了群众的购买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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