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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2010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于10月1日起全面开始,到12月20日全面结束。
成人年缴费标准为24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80元,个人缴纳160元;学生儿童年缴费标准为1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80元,个人缴纳20元;三类人员(享受城市低保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各级财政补助140元,个人缴纳100元;低保儿童、残疾儿童,各级财政补助90元,个人缴纳10元;三无人员(无收入来源人员、无劳动能力人员、无法定赡养人的人员)、重度残疾人由政府全额负担。自去年以来,该县已有2.3万余城镇居民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2000余人次享受了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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