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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再次征集《安康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修改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3-05-11 至 2023-06-12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原《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中心城市规划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18〕9 号)部分内容已发生了变化。为进一步规范安康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工作,市自然资源局结合实际,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安康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修改稿)》。该修改稿经市司法局牵头审查修改后,现依据《安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对外全文公布,再次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1日至6月12日。
      通讯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安康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储备科
      邮政编码:725000
      电子邮箱:1125408360@qq.com

      联系电话:3288133 3288139


      附件:1.《安康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修改稿)》

         2.解读说明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1日


      意见反馈:https://www.ankang.gov.cn/Content-2581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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