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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发改委发布《规范端午节暨第二十三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严格规范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住宿、餐饮、旅游景区等行业市场价格秩序。
《告诫函》要求,住宿、餐饮、旅游景区等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标价内容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
即日起,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力度,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可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最高可处50万元的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开曝光。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保存证据并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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