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坚持把督促检查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着力创新督查方法,强化督查措施,建立“五人督查”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督查“助推器”作用,增强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
一是成立“五人督查组”。县上成立了由纪委、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考核办)、人劳局组成的“五人督查组”,负责对全县年度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强有力的督查,制定出台了“五人督查组”工作细则,对督查内容、程序、方式及结果反馈作出了明确规定,做到各成员单位职责清晰、配合到位、督查有力,推进目标任务督查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增强督查工作权威性。
二是建立督查台帐。按照工作进程和时限要求,制定了《目标任务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对所有考核指标逐一明确督查时间,建立督查工作台帐,编号登记,挂号督查,跟踪问效,随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促使被考核单位强化落实,加快进度,办结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灵活督查方式。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对照督查台帐的考核指标,坚持把“五人督查组”成员单位分散检查与联合督查有机结合,采取形式多样的督查方式对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督查。把市对县考核任务作为全县工作重中之重,由县考核办每月对各责任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40项重点工作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进行定期督查;对示范点建设、重点项目、招商引资等工作由县考核办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在督查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不过三”、责任追究制等督查纪律,注重督查效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督查10余次,有效地促进了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增强了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连续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强化信息反馈。每期督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召开汇报分析会,总结工作成绩,分析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根据督查情况,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以督查通知、督查通报、督查提示、督查谈话、督查建议等方式进行反馈;对年度目标任务进展情况,以《考核动态》形式及时反馈;对目标任务落实中存在困难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调研,提出建议,予以协调解决,促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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