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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季度环境质量公报日前出炉,城区噪声环境质量均达标,交通主干道噪声平均值同比下降。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前三季度我市各项环保主要指标均严格保证在国家指定的范围内。
根据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显示7——9月,安康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频次为92天(每天24小时),其中优73天,良为18天,轻度污染1天,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以上天数为91天。三项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同时,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在对汉滨区马坡岭饮用水源地监测的28个项目中共获得原始监测数据84个,所测项目均符合陕西省地方标准《汉江水系(陕西段)地面水域功能区划分方案》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7——9月安康城区取水总量215.3万吨,达标水量215.3万吨,水质达标率为100%。安康中心城区昼间噪声监测均符合各类功能区标准,其中,主要交通干道噪声平均值为62.4分贝,较上年同期下降2.3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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