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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全市“乡镇办案协作区工作座谈汇报会”上了解到,我市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有望在全省推广。
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就是在现行体制下,打破区域组织界限,将同一县区的乡镇合理划分成若干个片区,对单个乡镇难以突破的案件,由县区纪委统一领导指挥,统一组织协调,统一调配力量,联合查办审理案件的办案方式。
近年来,随着惠农政策力度的持续加大,农村经济社会在全面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种利益矛盾也相伴而生,群众反映农村干部滥用职权、贪污侵占、受贿索贿、吃拿卡要、挥霍公款、作风粗暴等问题大幅增加,这不仅影响到农村的社会稳定,也降低了基层纪委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为尽快扭转被动局面,我市经过深入调研,从创新制度入手,寻找破解乡镇办案“瓶颈”。2004年以来,我市在总结白河县实行的乡镇办案“联查联审”经验基础上,提出建立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设想,通过先行试点,反复论证,不断完善,于2007年底在全市全面推行。从2008年执行至今,全市通过乡镇办案协作区初核疑难、复杂案件线索137件,转立案60件,移送司法机关6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20余万元,化解群体上访20余次,办结率100%。并有力促进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力度,全市乡镇纪委自办初核案件线索312件,转立案94件。这一制度的推行,不仅壮大乡镇办案力量,激发基层纪检干部活力,重塑乡镇纪委的新形象,受到群众的欢迎拥护。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郑光照主持汇报会。各县纪委书记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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