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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精神,省物价局11月9日晚发出通知,自11月10日零时起上调我省成品油价格,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480元,西安地区90#汽油和0#柴油每升分别提高到5.88元和6.06元。
我省汽油最高零售价具体为:中北部价区(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铜川、延安、榆林、杨凌)90#汽油Ⅱ(标准品)5.88元/升,93#汽油Ⅱ6.23元/升,97#汽油Ⅱ6.59元/升;陕南价区(汉中、安康、商洛)90#汽油Ⅱ(标准品)5.96元/升,93#汽油Ⅱ6.31元/升,97#汽油Ⅱ6.67元/升。我省0#柴油最高零售价西安市区6.06元/升;其他地区6.23元/升。
此次成品油调价后,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价格一律不作调整;另外,可采取调整出租车运输价格或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方式疏导成品油调价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但在价格疏导之前继续采取发放临时补贴的方式稳定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此外,根据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综合考虑市场供求情况和承受能力,从严制定公路客运价格调整方案。对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路货运和水运价格,将加强监测,防止不合理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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