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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乡村医疗队伍建设 提高乡村医生 待遇保障的建议

    名称 关于加强乡村医疗队伍建设 提高乡村医生 待遇保障的建议
    编号 21 领衔代表 刘长平 办理部门 市卫健委 汉滨区人民政府 办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毛良韶 签发日期 2022-03-27 发布日期 2022-11-02 类别 B
    正文

    关于加强乡村医疗队伍建设,提高乡村医生

    待遇保障的建议


     

    村医是农村基层卫生事业的“守护者”“看门人”,处于农村卫生三级服务网的“网底”,村医队伍配备不足和待遇低的问题,不仅影响当地公共卫生服务,甚至威胁到农村卫生服务网的安全。 

    一是村医队伍配备不足。汉滨现有在岗村医396人。按每1000名农村户籍人口配备不低于1名村医的标准来看远远无法满足。从村医的年龄结构看,具有医学背景的年轻毕业生极少会从事村医,村医年龄在40岁以下占比不足30%,年龄结构明显偏大,年轻人大多不愿意从事村医工作,导致村医队伍出现新老医生更替断层问题。

    二是工资待遇低。目前,乡村医生属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没有基本工资,一般依靠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和诊疗补助维持生活。近年来,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纵深推进,乡村医生工作任务和强度随之增加。村医除诊疗工作外,还承担家庭签约服务、疫情防控“五包一”责任及其他其他社会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时间上呈“全脱产”状态,但没有享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村医总体收入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差甚远,付出与收入不成正比,导致村医离职倾向越来越严重。

    三是村医养老无保障。截止目前,汉滨区乡村医生均未落实养老待遇,这也加重了队伍不稳定、人才下不来、下来留不住的问题。

    建议:

    1.政府配套专项资金用来提高乡村医生工资待遇,进一步完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2.将乡村医生纳入养老保险范畴,改变乡村医生“半农半医”现状。达到在岗有收入、退休有保障的效果。

    3.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制定优惠激励政策吸引执业助理医师和大专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逐步解决人员老化、结构不合理问题。


    复函
    类别B

    汉滨区人民政府

    签发人:吴大林
    汉政函【2022】88号
    关于安康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复函



    刘长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医疗队伍建设,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保障的建议》收悉。现复函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汉滨区有27个镇办、431个行政村(高新区44个),农村人口50万人。设有村卫生室522个(高新区5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6个(高新区2个),现有注册村医619名(高新区73名),在岗村医559名,达到每千人服务人口配备1名村医的要求。经过几年来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广大群众就近享受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目标基本实现,医疗卫生事业取得显著成效。

    二、政府配套资金及养老金政策

    目前,村医的收入主要由40%公共卫生服务补助、1万元村医专项补助和基本医疗服务三部分构成,平均每人每年工资收入4.5万元左右。我区在财政十分拮据的情况下,全面落实了上级对乡村医生财政保障制度。现乡村医生养老金采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医养老补助的方式。同时,按照《关于曾受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过人员发放养老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农卫发[2009]523号)文件规定,村医养老补助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124.5元/月和村医工龄补贴7.34元/月的标准发放。以1名村医30年医龄为例,按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到60岁时可领取待遇为124.5元+55元+30X7.34元,每月可领养老金399.7元,养老保险待遇明确逐年提高。

          三、持续完善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养老保障待遇

    为切实解决好村医队伍建设,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保障。2020年区政府就乡村医生养老保障体系,加强乡村队伍建设等相关问题先后2次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建立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2020年11月24日,区人社、卫建、财政、养老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汉滨区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缴纳有关事项的通知》(汉区人社发[2020]308号),明确规定了:乡村医生参保范围、缴费要求、缴费基数比例、缴费时间、资金保障及养老保险办理程序等。一是未满60周岁,女年龄未满55周岁的,按灵活就业人员方式,自愿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全区统一缴费标准,参照《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办理二是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年龄未满60周岁的,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不超过现行最高缴费标准三是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60%申报缴费,个人承担8%,剩余部分由区财政、镇办卫生院分别承担80%20%四是不愿意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3000//年的缴费标准参保,财政、镇办卫生院、个人分别承担80%10%10%目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0人,购买商业保险41人,其余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效解决了乡村医生的实际需求和后顾之忧。2022年6月区政府成立调研组,再次深入镇村卫生机构实地走访、座谈交流调研,研究制定相关措施。

    下一步,区政府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础、建机制,从乡村医生队伍长远建设出发,着力解决乡村医疗发展、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等问题,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继续加强乡村医生培训。与相关医学院开展校地协作,按照“村来村去”的原则,积极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免试培养和免费培训,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准入制度,实行乡村医生合同管理,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正常开展。二是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加强继续教育,认真落实《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11年--2020年)》要求,鼓励乡村医生进入医学院学习提升,提高学历层次。加大人才引进,制定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区卫健局等部门将适时组织招考选派一批基层乡村医生,吸引执业助理医师和大专院校优秀毕业生免试到村卫生室工作,解决村医不足问题。三是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继续落实乡村医生财政补助,建立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多渠道补偿机制,今年将村级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提高到30元/人。四是继续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积极引导和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年龄已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按照新农保加工龄补贴政策规定发放养老补助。

    最后,感谢您对汉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区各项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签发人:王 黎
    安卫函〔2022〕145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复函



    刘长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医疗队伍建设,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基层卫生工作的关心,特别是对乡村医生群体的关注,乡村医生是最贴近农村群众的健康守护人,是保障农村群众健康的重要力量,为切实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保障乡村医生待遇,我委主要做了以下方面的努力和探索。

    一、严格落实政策,保障乡村医生基本待遇。目前村医的基本收入来源有三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以及基本医疗服务合理收入。村卫生室承担不少于40%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经过绩效考核,给予兑付不低于40%的项目资金。对实行药品三统一的村卫生室经绩效考核,每年给予1.4万元左右的补助,用于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带来的收入损失的补偿。2021年国家基本公卫人均经费为69.5元,按服务人口1000人的村卫生室为例,村医一年基本公卫服务资金补助收入约为3万元,基本药物制度1.4万元,两项合计年收入约为4-4.5万元,每年随着国家基本公卫资金增加,村医的补助资金相应增长,基本待遇得到保障。

    二、建立完善机制,逐步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一是持续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加强镇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镇村卫生服务管理水平,提高乡村医生待遇,2016年,我委主导,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行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实行镇卫生院对辖区村卫生室的机构、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工资按月发放、工作绩效考核、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坚持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的“五个统一、三项制度、两个独立”的一体化管理新模式(简称“五三二”新模式),明确了村医养老待遇方案,即由镇卫生院统一为村医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配套资金由县区财政统筹解决。通过“五三二”管理新模式的逐步运行,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管理规范、效益最佳的良性运行机制,有效解决了村卫生室“有效监管难、待遇保障难、工作落实难”的三难问题,提高了乡村医生待遇,落实了村医养老保障。目前,汉阴、岚皋、紫阳、白河、镇坪、旬阳等县市出台了村医参加养老保险具体政策,落实了给符合条件的在岗村医每年2000元左右的养老补助。汉滨区目前正在加紧制定、完善辖区内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待遇实施方案。二是落实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对曾正式受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过人员发放养老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我省曾正式受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过人员工龄补助标准的通知》,严格将逐年增加的补助标准落实到位,确保到龄人员享受补助。

    三、多种举措并用,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一是推进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培养机制,为推进村医队伍建设与管理,有效解决乡村医生缺乏,储备不足问题,市政府印发《安康市全面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即按照“村来村去”的原则,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3年制农村医学专业免费学生培养。宁陕、石泉、岚皋等县先后委托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出台了村医免费定向培养方案,宁陕县率先通过政府财政补助和免费的方式定向培养乡村医生,现已有5人在基层就业;石泉县从2020年开始开展为期3年的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每年推荐5名定向培养生,享受学费减免、生活费定额补助待遇;岚皋县今年8月出台采取“减免学费、订单培养、定向就业”政策,给予定向培养生每人每年1.65万的学费及生活补助。二是积极落实《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意见》精神,目前已有4名符合条件的医学大专毕业生申请逐步到岗。通过多种方式培养,一定程度充实了乡村医生队伍。三是强化乡村医生技能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村医的培训力度,以集中面授、视频教学、线下实践等方式对村医开展业务技能培训,2020年以来,争取到中省资金358多万元,对全市642名骨干乡村医生开展为期30到90天的实践教学培训,2022年投入28万多元,对全市2400多名乡村医生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线培训,此外以县、镇为单位每年还会开展不同内容、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同时开放了面向所有基层医疗人员的免费学习平台,使乡村医生不用走出乡镇就可以进行高质量的专业培训。通过培训,提升了乡村医生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诊疗业务的开展,一定程度也提升村医收入。

    近年来,虽然我们也采取了各种措施千方百计提高村医的收入,但依然存在受疫情影响基本医疗服务停滞、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村医执业的吸引力不足等现状和发展瓶颈,下一步,我委将继续督促还未落实《关于推行镇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指导意见》县区尽快解决村医养老待遇等问题,加大对《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意见》宣传,积极向上争取拓宽进入村医队伍途径,鼓励符合条件且甘愿为农村卫生事业奉献的年轻人到村医队伍中,不断充实壮大村医队伍,提升服务医疗水平,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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