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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治理的建议

    名称 关于加强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治理的建议
    编号 112 领衔代表 汪金慧 办理部门 市教体局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毛良韶 签发日期 2022-03-28 发布日期 2022-11-03 类别 B
    正文

    关于加强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治理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不断提升,各公、民办幼儿园迅速发展,接送学生车辆不断增加。出现了幼儿园为争夺生源大范围跨区域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校车为节省时间在乡村道路超速行驶违规停车、停靠站点基础设施不完善、校车行驶线路审批不严等问题,安全隐患日益突出,管理难度日益增大。为此建议:

    1、规范校车行驶线路。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严格审批校车运行线路,合理规划、设置停靠站点,为上下学的学生提供安全保障

    2、规范校车跨区域接送幼儿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予以明确招生范围和校车运行范围,禁止校车跨区域接送学生。

    3、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公安、交通等执法部门严格加强校车安全运营管理,加大违法查力度对跨区域接送不按照审批路线行驶等违规行为进行严查重处

    3、建立校车安全管理联席协调机制汉滨区、高新区、恒口示范区三区既相对独立又互相交融,特别是三区衔接地段,安全隐患更为突出。建议建立汉滨、高新、恒口校车安全管理联席协调机制,涉及跨区行驶的进行多方联审,共同管理。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签发人:屈晓红
    安教体函〔2022〕309号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复函



    汪金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校车安全工作的关心关注。校车安全是学生安全的重要基础,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教体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始终坚持把校车安全作为保护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一环,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校车安全工作的有力法宝,不断强化全员、全过程、全链条校车安全保障工作,共同维护学生生命安全。

    一、当年完成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工作,将其作为《2022年安康市校园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重要内容,专题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持续督办。一是进行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具体检查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否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学校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有完备的随车接送台账;是否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同时,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纪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每月安全教育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校车监管部门切实落实校车日常安全监管。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核查整治,联合公安、交通、运政等部门对学校校车和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对照相关技术标准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定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重点落实对日常运行校车管理工作进行集中进行检查。联系相关部门对安全技术性能达不到校车标准,没有运营资质、未办理校车登记(即无专用校车外观的标识或非专用校车标牌)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接送学生车辆立即停驶,目前已经取消2辆校车运营资质。三是完善校园周边标线标识,联合交通、公安、住建等部门对辖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带等设施。

    二、当年推动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校车驾驶路线合理规划,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全市校车行驶路线由教育、公安、交通三家部门联合审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校车行驶路线在本县(市、区)辖区范围内的,向当地县(市、区)教体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县(市、区)教体主管部门受理并提出审查意见后,分别送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签署审查意见,最后形成综合审查意见后报当地政府审批,公安交警部门根据当地政府最后作出的审查意见核发校车标牌。原则上,严禁校车在非规定路线行使,严禁跨区域接送幼儿。我局还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校车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对校车运行线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主动联合公安、交警、交通、住建等部门常态化、滚动式排查道路安全隐患,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强化执法检查,严查严处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落实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建立专门台账,做到问题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回头看“四位一体”,从源头上管控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稳定。目前,全市教体系统对268辆校车行驶路线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设置跨区域路线、违规驾驶、未张贴校车标识标牌、无证上岗等问题。

    三、计划采纳的建议及工作计划

    汉滨区、高新区、恒口示范区三区联系紧密,路段交错复杂,易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建立汉滨、高新、恒口校车安全管理联席协调机制”有利于协调和制定共同推进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政策,促进区域间合作配合,加强联合执法,保障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将督促指导三区校安委办成立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判解决涉及跨区域间校车安全隐患问题,合理规划校车行驶路线和停靠站点,根据成员单位工作职能安排工作任务,督促责任单位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和执法行动,打击校车及社会非法集中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确保全市教体系统安全稳定。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签发人:尹正涛
    安交函〔2022〕463号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复函


    汪金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家庭的安宁幸福和社会稳定。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治理的建议,我们完全赞同。针对您提出的四条建议,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陕西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交通运输部门职能,我们主要的做法是:

    一是在校车线路的审定上,积极配合教育体育、公安部门,严格审批校车运行线路,在摸清学生乘车需求的基础上,对每一条校车线路、停靠站点进行实地勘察,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选择利于校车通行安全的道路,确保校车行车安全。

    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公交、出租等正规运营车辆的管理和调度,督促其严格履行安全运营责任,提升服务水平;加大校园周边非法营运“黑车”打击力度,采取流动巡查与重点盯梢、定时与错时检查等方式,集中力量进行非法营运专项整治,今年上半年,出动执法车辆144车次,执法人员1008人次,检查涉嫌非法营运车辆88辆,立案查扣证据确凿非法营运车辆59起。

    下一步,我们继续履行交通运输部门职能职责,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尽心尽力,履职尽责,为维护校车通行安全和社会稳定贡献交通力量。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公安局

    签发人:崔锐利
    安公函〔2022〕22号
    安康市公安局 关于市第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复函


     

    汪金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校车使用许可由学校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后核发校车使用许可。交警支队车管所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相关规定,审核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校车驾驶人驾驶证、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以及包括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等资料,开展校车标牌核发工作。

    您提出的四条建议切中要害,符合实际,非常中肯,正是我市交通整治的一项重点工作。近年来,随着汉滨、高新、恒口行政区划的不断调整,插花式行政区域客观存在,校车跨行政区域运行接送学生日趋增多,校车行驶线路审核审批和安全管理发生新变化,出现新矛盾。为了认真履行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加强校车行驶线路审核审批和校车安全管理,必须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校车跨行政区域行驶线路的审核审批,形成属地为主,区域联审、明确责任,协同共管的工作机制。为此支队组织汉滨、高新、恒口三个大队召开了专题会议,专门就跨三区域的校车行驶线路安全管理工作确定了以下工作意见:一是校车行驶线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校车所在地交警大队负责审核审批;二是对校车跨行政区域接送学生固定线路的,校车所在地交警大队应联合途径线路行政区域的交警大队,对跨行政区域行驶线路进行实地勘察,并签署是否同意通行的意见,由双方或多方共同备案;三是校车行驶线路交通安全,由行驶线路路段行政区划所辖交警大队负责管理;四是校车跨行政区域行驶线路安全通行条件如果发生变化,需要调整通行线路的,需及时通报校车所在地交警大队和所属学校。

    目前我们对校车管理的主要措施是:

    一、建立领导包片、股室包联中队、中队长包线路、民警包学校的“四包”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交警大队包校民警与学校、学校与校车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二、严格审批校车运行线路。由校车属地大队及涉及行驶跨区的大队对校车运行线路进行联合勘查、联合管理、联合审批,确保校车行驶路线涉及的行政区域审批精细、校车路面通行管理责任明确。同时,建立备案制度和通报制度,对线路审批相关排查、会议、审批相关资料进行备案,对排查出来的校车行驶路段存在安全隐患和突发状况及时通报。

    三、定期排查,强化源头管理。定期对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车辆驾驶人的资格、处理交通违法情况、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车辆GPS车载终端等进行安全检查,严格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排查治理各类交通安全风险隐患。

    四、严格校车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审查校车驾驶人准驾资格、有无交通事故、严重违法记录以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严把驾驶人资质审核关口。

    五、深入排查校车通行路线安全状况。每季度对校车通行路段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同时协助开展隐患治理工作。

    六、强化路面秩序管理。一是在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路段安装警示闪烁灯,提醒过往司乘人员注意行车安全,安装电子监控测速设备,严查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行驶。二是设立交警护学岗,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加大巡查管控力度,严厉查处校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平安回家、安全返校。

    七、强化校车安全宣传。一是组织接送校车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及时向驾驶员发布预警、路况提示短信,走村入户对学生家长开展面对面的宣传。二是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活动,通过讲述典型案例、摆放事故展板、播放警示光碟,讲授道路交通安全小常识等形式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使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在您提出建议的基础上,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校车管理:

    一是加强与教育行政、学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并在文明委的牵头下建立长效机制,在2021年全面排查整改校园周边特别是门口道路安全隐患的基础上,滚动摸排、及时整改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等设施不完善、不规范问题。二是最大限度地将警力下沉一线,提高路面见警率及管事率,紧盯学生上下学及放假返校等重点时段,突出学校、幼儿园周边以及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通行集中的重点路段,充分发挥护学岗”“高峰勤务等机制作用,加强巡逻管控,提升校园周边交通事件及警情处置效率,零容忍严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以及非载客车辆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力争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群,管控一面,带动一片的严管高压态势。及时发现纠正致乱致堵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疏导交通拥堵,维护良好通行秩序。三是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采取重点时段、延时与错时、警便结合、举报与暗访的方式,及时劝阻、纠正、打击黑校车、非载客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从两方面入手加强隐患排查。开展对上下学时段频繁在学校周边出现的面包车、商务车的嫌疑调查,并将车辆列为重点管控对象。依托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通过时空碰撞比对、图片智能识别、车辆轨迹分析等技术手段研判分析重点嫌疑车辆,即时研判、确定、追踪辖区黑校车运行时间、行驶线路、行驶轨迹,开展精准化打击,提升违法查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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