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政策保障和资金投入的建议
名称 | 关于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政策保障和资金投入的建议 | ||||||
编号 | 114 | 领衔代表 | 马静 | 办理部门 | 市卫健委 市医保局 市人社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毛良韶 | 签发日期 | 2022-03-28 | 发布日期 | 2022-11-04 | 类别 | B |
正文 |
关于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政策保障和资金投入的建议
党中央、国务院在2016年部署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到2030年基本建成健康国家。健康中国建设赋予了卫生健康系统更多重要和神圣的职责。按照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强调“继续把国家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倾斜,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乡村振兴对卫生健康事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目标。但是在十三五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保障政策和资金投入仍显不足。 一是基层服务能力亟待提升。由于群众健康素养提升、就医需求不断增加、镇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及自身发展需要,部分镇卫生院需要扩建,设施设备需要更新,但由于县级财政保障有限,在能力建设方面困难较大。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镇村条件差、待遇低,人才引进数量少、留住人才难的问题一定程度存在。 二是基层用药医保限制多。由于之前基层的新农合一直由卫生部门监管,基层用药以基药为主,同时允许基层可以增加基药目录外一定比例药品,而且将增加药品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如今城乡居民医保实现了整合,而且统一由医保局管理,新版医保用药目录中,规定只有存在明确适应证才能报销,而且更多的中药注射剂被标上了“限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才能使用”的备注。导致镇村药品不能满足患者需求,患者只能到更高一级的医院就诊。 为此建议: 1.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一是结合乡村振兴发展实施规划,将政府对县级以下卫生事业特别是公立医院的投入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核心指标,投入比例要进行量化,同时纳入中央对各级政府的综合考核。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力度,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配备配齐医疗设备,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市级以上政府完善医疗技术人才招聘政策,放宽边远乡镇卫生院定向招聘学历限制,只要具备医学类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即可;建立激励奖惩机制,对长期扎根基层、业务技术突出、群众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表彰奖励,对新招聘招录的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期未满、单方面提出辞职的专业技术人员,运用违约赔偿、信用惩戒、职称晋升限制等措施进行联合惩戒,最大限度保障基层医疗技术人才队伍稳定。 2.健全完善医保用药目录。建议市级医保部门进一步完善医保目录,从制度层面保障基层用药种类。并根据疾病实际需求,放宽基层用药限制条件,更多的赋予基层医务人员用药的选择使用权,方便人民群众就近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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