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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蜀河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资金投入的建议
名称 | 关于加大蜀河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资金投入的建议 | ||||||
编号 | 154 | 领衔代表 | 海朋菊 | 办理部门 | 市财政局 市住建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毛良韶 | 签发日期 | 2022-03-28 | 发布日期 | 2022-11-03 | 类别 | A |
正文 |
关于加大蜀河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资金投入的建议
在市委市政府及市级各部门的重视支持下,蜀河镇于2021年被省财政厅、住建厅命名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按照省厅要求,建设期限五年,从2021年开始至2025年结束。对于示范镇建设,省级围绕“四个”提升,每年扶持资金500万元,制定考核指标83项,将市县重视并配套政策资金列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省厅实行季度年度交叉考核,考核排名后十名,将被淘汰出局。面对蜀河实际,因缺资金、少项目,各项设施建设欠账大,为确保示范镇建设成效,建议安康市级层面从以下方面加大项目资金配套投入: 1、加大道路交通建设配套投入,设计提升为柏油路,高标准建设内外出入通行道路。打通蜀河古镇东外环、东内环、西外环、西内环通行主干道,消除断头路。 2、加大蜀河古镇古建筑保护修复配套投入。蜀河古镇留存明清古建古居102处,立地条件差,受洪水自然灾害影响,大部分墙体倾斜屋顶倒塌,急需抢救性修复保护,但无政策无项目,导致不能拆、无力建。 3、按照园区景区化农旅融合发展的需要,按照旅游要素配套园区道路、停车场、接待中心、旅游厕所、标识系统等设施投入。 4、加大镇域污水处理场、垃圾处理场建设投入,尽快启动集中和分散两种模式的规划、选址、设计建设。 5、加大村级年投入不低于300万发展资金配套,确保统筹协调发展。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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