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互动交流>人大建议>人大建议 > 正文内容

    关于完善富硒产业工作机构等问题的建议

    名称 关于完善富硒产业工作机构等问题的建议
    编号 158 领衔代表 朱明海 办理部门 市富硒办 办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毛良韶 签发日期 2022-03-28 发布日期 2022-09-23 类别 A
    正文

    关于完善富硒产业工作机构等问题的建议

     

    天然富硒资源是我市最具竞争优势的资源,习近平总书记来考察以及富硒食品进入全省23条重点产业链我市富硒产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聚焦富硒产业,实施硒+X战略,推动硒资源硒产业,将富硒产业打造为立市之业,将安康建设成为中国富硒产业强市推动地方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已成为我市推动高质量产业发展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市富硒产业取得长足发展,全市富硒食品产值已突破500亿元,有力支撑了安康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但随着富硒产业发展,机构不健全、政策不完善等薄弱环节也凸显出来。

    为此建议:

    1.市级有关部门牵头指导各县区成立富硒产业工作机构。

    2.尽快恢复市级“安康富硒产品标志”认证机构,推动安康富硒产业发展

    3.制定具体的资金扶持和奖励措施鼓励支持企业开发生产富硒产品。

    4.开展硒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建设,加大硒知识培训以及硒科普宣传,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富硒产业发展办公室

    签发人:徐家彦
    安富硒办函〔2022〕50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的复函

    答复内容详情请见答复文件,谢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