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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规范车辆停放管理 着力营造良好城市环境的建议

    名称 关于规范车辆停放管理 着力营造良好城市环境的建议
    编号 27 领衔代表 屈兰安 办理部门 市公安局 市城管局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许伟 签发日期 2023-02-16 发布日期 2023-10-23 类别 B
    正文

    关于规范车辆停放管理

    着力营造良好城市环境的建议

     

    随着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我市机动数量逐年大幅增加,城市居民的停车和出行安全问题出现了新的矛盾焦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任意占道等现象随处可见,特别是在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口、商场入口等处,经常发生交通堵塞、喇叭鸣笛长鸣不止,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扰乱城市环境秩序,急需整顿治理。街道停车的规划不合理。一些辅道的宽度本来就较狭窄,但仍然划分了停车位,致使城市交通车通行错车时严重堵塞。学校附近无规划停车区域。校园门口附近均有交通堵塞现象,特别是在上学放学高峰期,车辆行人交错极易发生事故。居民小区门口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车辆交汇时严重阻碍视野,经常性发生擦挂现象

      议:

    1.科学规划车辆停放区域。根据各区域的街道实际,合理规划停车位,既要考虑车辆的通行、停放,又要考虑居民出行方便对不合理的停车位要及时铲除,并作出禁停标识。

    2.加强联合整治,建立长效机制。采用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帮助群众养成良好习惯,发扬创建文明城市的优良作风,还安康人民舒心的城市环境。

    3.加强网络等技术监管。随着城市空间拓展,人力资源已无法满足城市治理需要,必须充分利用现代网络监管系统,增设探头监控系统,用科技手段及时有效地疏导城市交通,让每个区域都得到有效管控。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公安局

    签发人:崔锐利
    安公函〔2023〕36号
    安康市公安局关于市第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安公202336                      签发人:崔锐利

     

    安康市公安局

    关于市第五届人大四会议27

    建议的复函

     

    屈兰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车辆停放管理,着力营造良好城市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安康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安政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停车场规划建设由市住建部门负责,停车场管理由城管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停车秩序管理由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公安交管部门在加强道路交通停车秩序管理,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同时,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城市道路停车场(泊位)的规划设置与管理工作。

    一、关于“科学规划车辆停放区域”问题。市区公安交管部门结合职权职能,加强调研和论证,积极参与道路建设规划评审,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做好中心城区停车场规划设计,在大型项目建设中同步规划建设停车泊位,做到强制规划,硬性落实,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安康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安政办发〔2022〕2号),主动配合城管部门做好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与管理工作。对道路临时停车位严格设置要求,坚持以“动静协调、适度从紧”原则,在符合区域道路停车条件要求和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及安全情况下规范设置。同时,指导配合政府各部门对临时停车位进行科学的清理规范。自2012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取缔私划停车位12处,拆除私设地锁166个,安装人行道物理隔离桩7000余根,复划新划“三车”停放线30公里,停车位1.3万个,清理“僵尸车”160辆。鼓励有条件物业小区对外开放停车场57处,停车位19111个。增加道路夜间临时停车泊位1000多个。设置交通标志标牌682块。其中:指示标志39块,分流标牌9块,提示引导标牌106块,禁令、警告、限行标志标牌301块。实现指示诱导,分向导流,限速限行。

    二、关于“加强联合整治,建立长效机制”问题。近年来,市区公安交管部门把解决“停车难、停车乱”作为重大民生问题来抓,主动作为,巩固深化城市“113”联勤联动机制,积极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全力推进中心城区停车诱导系统建设,着力解决城市交通基础建设、交通环境改善提升等工作短板和难题;联合城管部门,积极开展违法停车、占道经营等交通秩序整治提升行动,做好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与管理工作,规范“三车”停放秩序,深入推进“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治乱缓堵保畅、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同时,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开展“七进”活动,发放宣传单、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络、电台等媒体力量,大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曝光恶意停车现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为市民道路出行营造好的交通环境。通过综合整治,群众反映突出的“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三、关于“加强网络等技术监管”问题。市区公安交管部门已设置道路监控255套。其中:道路卡口14套,违停抓拍170套,其他类71套。中心城区基本覆盖,实现科技化、智能化管理,抓拍采集交通违法行为,优化解放警力。

    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深化城区交通综合治理工作,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安康市公安局

    2023年6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3891559229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察室。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签发人:王毅
    安城管函〔2023〕46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7号建议的复函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27号建议的复函

     

    屈兰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车辆停放管理 着力营造良好城市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率大幅提升,城市停车供需矛盾越发突出,停车问题已成为城市治理的难点之一。为有效缓解停车难,我局结合职责积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管理标准。市政府办印发安康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22〕2号),其中第三章、第四章内容分别对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规定、禁止设置区域、评估调停车泊位的情形、设置限时段道路停车泊位以及在学生上下学时段,按照划定的区域在道路右侧单排停靠即停即走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是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2022年中心城市建成停车场 16 个,新增停车位 3594 个,施划道路停车泊位 2209 个;2023年计划中心城区新增停车泊位1000个。已确定19家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共计982个停车泊位实行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免费对市民和游客开放。

    三是开展三车停放秩序整治。组建联合巡查执法队,每周开展两次集中巡查执法,重点对违规设置停车场(位)、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乱象进行治理。安装隔离桩6702个、护栏12处2332米,施划翻新三车停放位4.8万余个;劝导规范停放7853辆次,拖移处罚违法停放2416辆。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628

     

               

    联系人:李胜蓝    电话:33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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