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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汉江综合整治项目汉滨区防洪工程的 建 议

    名称 关于汉江综合整治项目汉滨区防洪工程的 建 议
    编号 253 领衔代表 禹华 办理部门 市水利局 市自然资源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许伟 签发日期 2023-02-17 发布日期 2023-08-17 类别 A
    正文

    关于汉江综合整治项目汉滨区防洪工程的

     

    汉江综合整治项目汉滨区防洪工程为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是保障沿汉江重要集镇以及安康中心城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公益性水利工程,涉及汉江沿岸的流水(新坝)、吉河、建民、新城、张滩和关庙6个镇(办)15个独立防护区,主要建设规模为治理河段总长度19.84km,新修河堤总长23.04km、护岸工程总长度16.775km,治理沟道19条5475.4m,新修排涝泵站2座,新修交通防洪闸3座

    近年来,在省市的大力支持下,我区加快实施汉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目前已建成了东坝防洪工程、西坝防洪工程、张滩集镇黄洋河上段防洪工程、张滩集镇磨沟右岸防洪工程和新坝镇防洪工程等5处工程,建成堤防长度7156m,护岸长4532m,有效确保了我区沿汉江重要集镇以及安康中心城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洪安全,对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鉴于该项目中省投资补助占60%,市区自筹占40%,项目建设同时也给汉滨财政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汉江综合治理项目关庙、月河口、城东段建设,因自筹资金不足难题推进缓慢。

    议:

    1.市政府在提防红线以内提防配套建设的道路交通、市政等建设项目与防洪堤建设打捆申报,解决资金不足;

    2.将防洪堤建成的保护区内的土地出让权划归汉滨区,征收土地出让金,通过预算安排解决40%的自筹资金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城市自身造血功能。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签发人:王显放
    安自然资函〔2023〕288号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3号 建议的答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汉江综合整治项目汉滨区防洪工程的建议》(第25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汉江综合整治项目汉滨区防洪工程是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对保障沿江重要集镇以及安康中心城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该项目建设中的确存在着工程量大,投资大,资金保障尤其是市区地方财政自筹配套资金不足,工程建设推进较慢等问题,根据您的建议内容,经对接相关部门,一是关于堤防工程红线内配套建设的道路交通、市政等建设项目与防洪堤建设打捆申报解决资金不足问题,此项工作由市住建局和市水利局在具体负责。二是关于将防洪堤内建成的保护区内土地出让权划归汉滨区,征收土地出让金,通过预算安排解决40%的自筹资金不足问题,根据目前安康中心城市规划区市区事权划分规定,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征收和出让由市上统一组织实施,土地出让收入全部交市财政;中心城市规划区外土地征收和出让由汉滨区统一组织实施,土地出让收入全部交区财政。汉滨区防洪工程市区自筹配套的40%资金,应由市区财政纳入预算统筹安排解决。

        衷心感谢您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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