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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切实加强对蜀河镇省保古建筑日常保护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

    名称 关于切实加强对蜀河镇省保古建筑日常保护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
    编号 80 领衔代表 海朋菊 办理部门 市文旅广电局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许伟 签发日期 2023-02-16 发布日期 2023-08-31 类别 B
    正文

    关于切实加强蜀河镇省保古建筑日常保护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

     

    旬阳市蜀河古镇历史悠久,现存的古镇建设始于明代,繁盛于清代。镇内文保单位数量众多,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多为砖木或石木结构建筑。这些文物和古建筑随着岁月洗礼,已出现大面积风化墙体发生倾斜、木质建筑构件被木蜂蛀孔、屋顶杂草丛生等问题,若不及时加以治理保护,几处省保古建筑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近年来,虽经旬阳财政积极努力,但因财力有限等原因,尚不能完全满足蜀河镇省保古建筑的日常维护所需。

    建议

    1、安康市文物保护部门积极向上争取省保古建筑日常维护资金项目,用于补充县级财政资金不足问题;

    2、安康市文物保护部门对蜀河镇内省保古建日常维修保护予以财政资金倾斜支持。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签发人:付波
    安文旅广函〔2023〕114号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复函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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