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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出台支持“飞地经济”发展具体措施的建议

    名称 关于出台支持“飞地经济”发展具体措施的建议
    编号 51 领衔代表 廖蔚娜 办理部门 市发改委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许伟 签发日期 2023-02-16 发布日期 2023-09-05 类别 A
    正文

    关于出台支持“飞地经济”发展

    具体措施的建议

     

    “飞地经济”是贯彻落实中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坚持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协同推进的重大举措。2013年8月,市委、市政府作出发展“飞地经济”的决策,引导限制开发、空间不足的宁陕、紫阳、岚皋、镇坪、白河五作为飞出地,飞入到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五里工业园区等《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明确的重点开发区域,以形成限制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发展局面。2014年4月28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安康市推进“飞地经济”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14〕19号),2018年4月4日,市委、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飞地经济”发展的意见》(安发〔2018〕8号),飞地经济得到快速发展。2015年5月,宁陕县飞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飞地办)正式成立,近年来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推进”理念加快飞地园区建设,园区累计完成投资3.7亿元建成标准化厂房5.05万平方米,引进11户企业,培育规上企业3家。“飞地经济”的深入推进极大地拓展了宁陕县工业发展的空间布局对推动宁陕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作用巨大。

    2014年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引发安康市推进“飞地经济”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14〕19号)已于2016年4月30日到期失效;2018年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飞地经济”发展的意见》(安发〔2018〕8号),虽然有“扶持政策”的相关要求,但在落实过程中,还不够具体,缺乏对飞地园区的具体支持措施,比如在项目资金倾斜方面,没有指标要求;加之该《意见》出台已经过去5年,相关政策要求与当前形势也不相适应,亟需修订完善。

    建议:由市发改部门牵头,制定《关于加快推进“飞地经济”发展的意见》,并对市政府2014年出台的《关于引发安康市推进“飞地经济”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14〕19号)进行修订完善,针对《办法》里涉及资金、项目、税收、融资、土地规划等方面的政策,给予“飞地”园区倾斜支持;建立“飞地经济”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价机制,确保各项支持政策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签发人:王珣
    安发改飞地函〔2023〕5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1号 建 议 的 复 函


    类别:A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发改飞地函〔20235                      签发人: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市届人大次会议第51

        

     

    廖蔚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出台支持“飞地经济”发展具体措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市委、市政府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立足于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全局,围绕把“安康建成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市”的目标,结合各县区未来发展实际,全力拓展县域经济发展空间,做出设立飞地经济产业园的重大战略决策。鼓励发展空间受限的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镇坪县、白河县5个“飞出地”分别在具备良好开发基础的恒口示范区和安康高新区2个“飞入地”建设飞地园区,促进生产要素向重点开发区域聚集,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发展局面,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近年来,市发改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职能,适时召开协调会议,确保重大问题及时解决、重要事项即使办理。注重强化要素保障,先后协调水利、国土、住建、电力、通讯部门,切实解决了一批飞地园区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宁陕始终把发展飞地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围绕电子线束、纺织品加工制造业、毛绒玩具文创、生物医药四大重点产业,强力推进征土地、建厂房、招客商、促达效等工作,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022年累计筹集资金1.1亿元,建成标准化厂房1.6万平方米,新开工建设标准化厂房2.9万平方米,启动2.2万平方米园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完成物业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站、公厕等配套设施,成功落地项目2个,实现工业产值4.05亿元。截至目前,宁陕县飞地产业园区累计完成投资3.7亿元,完成征地629亩,其中已使用土地427.34亩剩余土地201.66亩,建成标准化厂房5万㎡,落地投产企业10家,其中规上工业企业3家

    加快发展飞地经济具体措施

    2021年3月,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鼓励探索共建园区、飞地经济等利益共享模式,下一步我委将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完善园区规划。我委将进一步开展调研,指导全市5个飞地经济园区进行重点培育,帮助飞地园区充分考虑“飞入地”产业定位和县域主导产业发展,着力打造成为专业园区;加大园区顶层设计,精心指导科学编制飞地经济产业园区发展规划。二是加大支持力度。我委将积极支持包括宁陕飞地园区在内的5个县产业重点项目、园区基础设施等项目,从政策、规划、资金项目等方面重点支持飞地经济园区建设,每年滚动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我委将申请省上逐年增加陕南循环发展园区基础设施专项资金支持额度,重点支持“飞地经济”发展。三是强化要素保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压缩审批事项和时间。拓展便民服务,以解决企业反映的堵点问题为抓手,扎实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告知承诺等措施,不断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完善金融服务功能,拓宽多元融资渠道,开展银企对接、产业融资对接等活动,着力破解飞地经济发展投融资瓶颈制约,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推进全市飞地经济快速发展,从而实现相关县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对飞地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729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发改委朱周平   18809156633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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