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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建议
名称 | 关于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建议 | ||||||
编号 | 140 | 领衔代表 | 邱海燕 | 办理部门 | 市文旅广电局 市教体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许伟 | 签发日期 | 2023-02-17 | 发布日期 | 2023-09-18 | 类别 | B |
正文 |
关于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建议
随着国家“双减”政策的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作业和培训负担已明显减轻。然而,当下多数家长因工作繁忙等原因缺乏对孩子的陪伴,青少年活动场所设施又不健全,导致青少年外出活动受限,加剧了对电视、手机、电脑的沉迷。 青少年社会活动场所大概分为三种。一是图书馆、阅览室等,但城区图书馆、自助阅览室承载量十分有限。二是小区公共区域、小型广场、公园等,但县域内青少年健身活动场所明显不足,无法满足青少年活动需要。三是运动场所均在校内,周末及节假日无法使用。 建 议: 1.加大财政投入,按照村(社区)属地划分,在每个村(社区)建设青少年活动场所或活动中心,配备阅览室、活动室、体育活动场地等。 2.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整合社区范围内相关公共资源加大开放力度,供青少年使用。 3.引入社会资本,动员社会热心人士参与建设、经营活动中心,以低于市场价格,供青少年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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