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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的 建 议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的 建 议
    编号 44 领衔代表 彭浩恒 办理部门 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理状态
    签发人 陈丽 签发日期 2022-03-26 发布日期 2022-11-15 类别 A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的

      议

     

    随着安康经济发展,案件数量暴增,安康各级人民法院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审判质效,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为维护安康经济高质量发展起了很大作用。

    但立案后不立即上审判管理网,上诉后不及时移送卷宗,审判管理存在断档和空隙,导致大量案件实际超过审限,当事人意见很大,让老百姓对法律和公正产生了质疑,不利于矛盾的及时化解,不利于树立法律权威,不利于公平正义的体现。

    为此,特建议:

    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严堵立案后不立即上审判管理网和上诉后不及时移送卷宗的空隙,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彰显司法公正和权威。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签发人:范化冬
    安中法函〔2022〕30号
    关于对彭浩恒代表所提建议(第44号)的复函

    彭浩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的建议》(第44号)的建议收悉,安康中院高度重视,安排审管办及相关部门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司法为民是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近年来,安康中院始终坚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院工作各方面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范案卷移送工作,明确案卷移送职责,理顺案卷移送程序,有效控制和缩短案卷移送周期,预防“隐性”超审限问题,提高审判工作效率2021年度,安康中院已将有关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部分制度、措施重新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制印发十项审判管理制度,旨在通过科学有序的管理促进审判程序规范化、裁判规则标准化、审限变更严格化、案件办理均衡化。在该十项制度中,《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卷移送办法》对全市法院案卷移送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对案卷移送时间、移送材料、移送流程等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同时规定如因立卷归档滞后致使案卷移送工作不能如期完成的,应按照违反审判工作纪律的情形,依规受到责任追究。目前,该项制度运行良好,安康中院立案庭不断加强对案卷调取移送工作的催办、督办、约谈和追责,同时对业务部门及法官所涉案卷调取等工作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2022年1-10月,根据审判管理系统中数据显示,全市法院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为29天,指标排名全省第一,且均优于全国法院平均值(51天)、全省法院平均值(53天)。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部分法院仍存在收取当事人材料后不及时在审判管理系统中立案,导致案件审理实际天数超过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的现象。针对上述有案不立、压案不办、超审限办案的问题,安康中院已就司法作风突出问题要求进行集中整治,以“审务督察”为抓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市法院第五轮审务督察。2022年上半年,安康中院已对平利、白河、旬阳三个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

    近期,安康中院结合全市政法系统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四查”工作即干部队伍管理工作倒查、重点案件评查、涉黑涉恶案件筛查、纪律作风督察工作,切实解决法官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工作方面存在的作风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持续对全市法院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作风问题进行专项督查与整治,彻底杜绝法官干警作风漂浮、工作拖拉、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树立法官干警能作为、敢作为、勤作为的良好形象。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深入规范司法审判行为,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监督支持法院工作。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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